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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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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井下点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共8页仅供参考[整理]井下点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点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第3条必须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第4条具备
2、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第5条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二、安全规定第6条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第7条电钳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第8条作业时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有人作业警示牌。无论高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3、。第9条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时,必须填写工作票。第10条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第7页共8页仅供参考[整理]第11条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第12条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13条需要变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第14条
4、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第15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第16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第17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和与电压等级相
5、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第18条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第19条所使用的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第7页共8页仅供参考[整理]第20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第21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下部
6、车场进出口处,应设警戒。第22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上、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操作准备第23条井下电气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第24条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四、操作顺序第25条办理当班工作所需的停送电手续或工作票停电后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检修或处理故障拆除检修时采区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恢复供电。五、正常操作第26条井下安装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矿
7、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27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停送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变电所、配电点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第7页共8页仅供参考[整理]第28条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
8、有关工艺要求。第29条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第30条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第31条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第32条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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