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ID:40354189

大小:3.03 MB

页数:52页

时间:2019-07-31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1页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2页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3页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4页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德宏州规划局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年07月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131)证书等级:城乡规划甲级工程项目: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项目委托单位:德宏州规划局编制单位: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编号:2013-047-GH2-YJ2院长:王学海(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总工:王学海(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分管副院长:陈文(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苏振宇(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简海云(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

2、册规划师)专业总工:周昕(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杨家本(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项目设计人员:易娜(工程师)规划专业审定:周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规划专业审核:方玉(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规划专业校对:王治(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市政专业审定:李少宇(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市政专业审核:孙云峰(高级工程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用地控制2第三章开发强度控制5第四章建筑退让控制7第五章建筑高度控制9第六章公共设施配套10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14

3、第八章生态环境控制19第九章历史文化保护21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配套22第十一章乡村规划建设管理30第十二章特定区域规划管理32第十三章规划批后管理33第十四章附则35附录一:用词说明36附录二:名词解释37附录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39附录四:计算规则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德宏州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黄金口岸的发展目标,科学编制德宏州城乡规划,严格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德宏州城乡规划的实施,促进德宏州城乡统

4、筹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

5、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2012年版)、《云南省城镇特色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已批准的德宏州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结合德宏州建设具有地方民族特色、亚热带城市风貌特色城镇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以下五个区域:(1)各县(市)的城市规划区;(2)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3)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4)省、市工业园区等各类开发区;(5)城乡规划区内重要通道控制区,进行城乡规划、设

6、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各级规划区由所在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根据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城市功能、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德宏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特定区域,报州政府批准后实施。在特定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特定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要求。第五条编制各项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采用经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的统一的独立坐标系与高程体系。第六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法律、法规

7、、技术规范和德宏州有关规定的要求。35第一章建设用地控制第一条用地分类(1)城市建设用地应当遵循“整体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集约利用、完善功能、改善环境”的原则合理布局。(2)本州城乡用地及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见附录三。第二条用地性质控制建设用地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使用性质,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执行。第三条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内具体建设项目的适建范围,

8、按本规定表2-1的规定执行。凡表2-1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类型。需改变已经批准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性质和适建范围,应编制调整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方可执行。表2-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号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物古迹外事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