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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1
《《刑法修正案九》新旧条文对比、罪名及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刑法修正案九》新旧条文对比、罪名及解读修正案九之前修正案九之后解读第三章刑罚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第37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在刑法第37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7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
2、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对利用职业便利犯罪等增加“职业禁止或限制”的内容,其实,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甚至内部规定对职业限制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第50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
3、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将刑法第50条第1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解析】提高“死缓改判立即执行
4、死刑”的门槛:79年的标准是“抗拒改造、情节恶略”;97年的标准是“故意犯罪”。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三、将刑法第53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
5、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解析】增加了“等原因”,扩大了不能缴纳的原因范围、增加“经人民法院裁定”的程序和“延期缴纳”的选项。第四章刑罚的具体适用16《刑法修正案九》新旧条文对比、罪名及解读第69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四
6、、第6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解析】增加一款,解决数罪并罚中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如何数罪并罚的问题,立法对前者采取了“吸收原则”,对后者采取了“并科原则”。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安安全罪本次该章的修订主要涉及反恐问题(一)反恐入罪的历程我国反恐入罪比较晚,2001年发生了9.11事件,引发世界对反恐意识的警觉;2001年12月第三个刑法修正案,增加资
7、助恐怖活动犯罪;2009年我国新疆发生了7.5打砸抢事件,即使2011年修八,没有对恐怖活动罪进行全面的梳理;2013年、2014年重大恐怖事件,云南昆明事件,这些都迫使政府及立法部门对恐怖行为的打击力度。(二)修九变化1.扩大反恐行为的范围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2.修九增补四个罪名
8、: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或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制度实施罪;强迫他人穿着、佩戴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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