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

ID:40339836

大小:95.51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9-07-31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_第1页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_第2页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_第3页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_第4页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榆林市筑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凤仪华庭商住小区     工程地点:  榆横西南新区草海则  工程内容:  9号楼3层商业,6—10号楼二层沿街商业 ,4—2号楼二层沿街商业 ,6、4、2、1号楼二层商业。9—10号楼连接及其他零星内容。二、工程承包形式1、包工包料 、2、包质量 3、包工期

2、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及费用、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10、包各种试验及检测11、包验收 12、不含税工程13、工程使用的槽钢和角钢有发包方采购,材料23数量有承包方提供,采购数量及价款发包方采购人要告知(签字)承包人同意后采购,采购价款在工程第一次付款中扣除,且扣除款项需要承包人签字认可。选择项:            全部              三、合同工期1、分段工期及施工天数:9号楼3层商业30天,自2014年8月3日到2014年9月3日。6—10号楼二层沿街商业30天,自2014

3、年8月13日到2014年9月13日。6、4号楼商业30天,自2014年8月23日到2014年9月23日。4—2号楼二层沿街商业30天,自2014年9月13日到2014年10月13日。1、2号楼二层商业30天,自2014年9月23日到2014年10月23日。2、总工期及施工天数:总日历天数为 80天,(自2014年8月3日到2014年10月23日);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四、质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_200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32001)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1.合同总造价价款的30%作为购房款,扣款金额为全额现款房,购房楼号指定7号楼。2.本合同外挂石材为固定单价合同:9号楼固定单价为400元/㎡(大写:肆佰元每平方米),其他楼号及商业固定单价为390元/㎡(大写:叁佰玖拾元每平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5、      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           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2. 本合同外墙保温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42元/㎡(大写:肆拾贰元每平方米)。外墙保温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           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3.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

6、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234.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5.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6.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第一项付款:完成分段钢结构工程量的  100  %,支付分段钢结构工

7、程价格的  80 %,支付本次分段进度款时扣除分段总价30%的购房款;分段施工完毕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支付10%,工程成品保护结束和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5%。第二项付款:完成分段外墙保温工程量的  100  %,支付分段外墙保温工程价格的 80  %,支付本次分段进度款时扣除分段总价30%的购房款;分段施工完毕23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支付10%,工程成品保护结束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