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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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工地重点部位防火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工地重点部位防火制度1、在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置放乙炔发生器建筑,屋顶应采用轻质材料。2、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作业,不得进行焊接。(4)焊工不了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气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

3、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第3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10)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第3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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