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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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共17页仅供参考[整理]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令第302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安

2、监总局第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各公司、外委单位。第三条坚持安全生产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对有关责任者的行政处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事件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的考核,全部列入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第五条安全奖励专项基金由在册正式职工总人数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从年度工资总额中提取的资金及安全考核资金两部分构成。第六条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

3、团制〔2012〕5号)的规定执行。第七条本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和监察审计部监督执行。第二章表彰与奖励第16页共17页仅供参考[整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奖(一)奖励条件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江苏分公司认定为准,连续安全生产天数达到100天时,即为一个周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奖励。(二)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在册正式职工均属受奖人员范围,每实现一个100天安全生产周期,安监部制订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奖发放办法,报厂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在7个工作日内计核发放。(三)安

4、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由安监部负责,考核期内如发生问题,按下列标准考核:1.内部考核事故责任者免奖。2.一、二类障碍责任者免奖。3.人身未遂责任者免奖。4.本人责任的人身重伤者免奖。5.本人责任的人身轻伤者免奖。6.误操作(三误)责任者免奖。7.隐瞒异常以上事件事实真相者免奖。第十条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奖励条件1.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集团公司或省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表彰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第16页共17页仅供参考[整理]2.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损坏的有关人员。3.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效制止和防止

5、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4.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免受伤害、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有关人员。5.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若符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条件的,内部奖励的同时还将申报集团公司特殊贡献奖励。(二)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1.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厂长颁布嘉奖令,并给予重奖。2.特级:防止性质可构成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以及人身死亡事故发生的有功个人、集体、部门。奖励:2000~50000元。3.一级:防止性质可构成事故及人身重伤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集体、部门。奖励:2000~10000元。4.二级:防止性质可构成一类障碍或

6、采取积极、果断措施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个人、集体。奖励:500~1000元。5.三级:防止性质可构成二类障碍发生的个人、集体;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集体。奖励:200~500元。6.四级:防止性质可构成异常和人身轻伤发生的个人、集体;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集体。奖励:50~200元。7.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提出先进的工作方法或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视情况奖励1000~5000元。第16页共17页仅供参考[整理]8.经厂领导认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或人员,视情况给予奖励。9.安全生产奖励申报批准手续:特级由厂部讨论推荐上报集团公司

7、认定。一至二级奖励由厂安委会讨论,报厂长批准。三至四级由安监部、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等讨论,报分管厂长、总工批准。凡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的个人、集体,经厂部研究决定,有关事迹材料经党、政、工部门盖章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支付。凡上报厂部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个人、集体,由各部门用书面材料申报至安监部,经批准由厂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支付。第三章处分第十一条为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对因严重违章、失职行为造成事故的,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并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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