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ID:40290715

大小:44.3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30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_第1页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_第2页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_第3页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_第4页
资源描述: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

2、设备的显著位置。3.压力容器检验周期:1)固定式压力容器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2全面检验: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一次;3水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2)移动式压力容器1年度检验:每年一次;2全面检验: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3水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深圳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5.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

3、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第3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6.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7.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方可继续投入使用。第3页共4页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4页共4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