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二调”下的企业调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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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用工的法律责任目前关于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合同的解雇保护制度是否适用上有所差异比如北京等大多数地区规定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而上海市则不同执行的依据是1998年《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十六用人单位与获准聘雇的外国人之间有关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意即对于外国人的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可以遵循双方自由约定不必遵守劳动合同法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四第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

2、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与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及仲裁裁决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及判决不同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下的调解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不能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过司法确认后就具备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的效力仅限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而不包括其他调解组织如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仅限于给付义务如经济补偿赔偿金加班费等不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缴纳养老保险之类的协议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一裁终局案件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工作时

3、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一裁终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者可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得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748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

4、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四第二条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

5、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根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包括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种类型且仲裁机构应当在裁决书中注明裁决书的类型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审判实践中一是仲裁机构错误地将终局裁决认定为非终局裁决或将非终局裁决认定为终局裁决二是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中既未注明裁决书类型也不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法条理解对于已经注明裁决类型的人民法院无需对裁决类

6、型作出实体性评价仅凭裁决书注明的类型即可进行程序性处理即使仲裁机构认定裁决类型确有错误对于未注明裁决类型的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基层法院起诉的由基层法院通过程序性审查确定裁决类型进而确定相应的管辖权法院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委员做出的终局裁决不服的不能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就终局裁决的内容提起诉讼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终局裁决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时间上比《调解仲裁法》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四第三条中级人民法

7、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书面审理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四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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