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ID:40197847

大小:7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25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_第1页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_第2页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_第3页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_第4页
资源描述: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违

2、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版、进口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刊登的内容的出版物的;  (二)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刊登的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  (三)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刊登的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4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

3、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  (二)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  (三)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

4、)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二)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三)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  (四)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人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  (五)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的。4  五、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由出版

5、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  (二)出版单位未将

6、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三)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  (四)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五)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备案的。  七、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八、走私出版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4  单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7、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