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ID:40173586

大小:3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24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高效、安全的运行,确保生产业务的正常开展,推进河南电力生产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第三条本办法是针对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做出的规定,系统的技术管理按照省公司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各相关使用单位。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的职责(一

2、)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行业有关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制定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7—(二)负责组织建立省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网,并有效开展工作。(三)负责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负责对整个系统的运行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对系统所有升级、改造方案的审批。(四)积极推动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工作,组织召开专业会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第六条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职责(一)协助省公司做好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检查、监督和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二)负责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测,确保系

3、统数据完整、准确,网络通讯正常。(三)负责收集、整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用户的应用需求,并提出系统的升级、改造建议。(四)负责收集相关技术信息,举办专业技术讲座,开展技术培训。(五)负责编写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报告和工作总结。第七条基层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网络通讯正常。(三)总结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提出系统应用需求。—7—(四)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4、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升级、改造意见。(五)负责编写本单位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报告和工作总结。(六)基层单位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由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第三章系统使用第八条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涵盖以下基本生产内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属省公司资产的输变电设备,包括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变电站、开关站、输电线路。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非省公司资产、但委托省公司运行维护的输变电设备。集控站设备。10(6)千伏开闭所、输电线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应用本系统。第九条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涵盖以下生产部

5、门:有人值班变电站。少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主站。变电、输电运行工区、检修工区及各个班组。生产管理部门。—7—其他与生产管理相关的部门。第十条新建输变电工程中应考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运,未开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或未达到使用标准的不得投运。第十一条技改、大修等项目完成后,必须同时完成设备台帐及相关数据的更新,未更新台帐及数据的设备不得投运。第十二条对填写各项记录的时间要求:运行记录的填写:变电运行记录必须及时填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工作结束后立即填写,不得提前填写;输电运行最晚在工作结束7天

6、内完成记录的填写。缺陷记录的填写:一类缺陷,应按照缺陷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汇报,然后进行详细记录,最晚应在当值完成;二类缺陷应首先填写缺陷记录,然后电话告知有关部门处理;三类缺陷仅填写缺陷,通过系统缺陷流程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检修试验报告的填写:最晚在检修试验工作结束后7天内完成。其他记录的填写由各单位自行规定。第十三条为了保证管理的连续性,设备台帐、运行记录、缺陷记录、检修试验报告必须永久保留。第四章系统管理第十四条—7—系统的数据和用户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当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增加、删减,需要向其他系统提供

7、数据接口时,必须得到本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的许可。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止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确需停止系统部分功能运行的,应通知所有受此影响的相关用户,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因系统维护需停止本单位与省公司系统通讯的,必须提前向省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省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待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恢复与省公司系统的通讯。第十六条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果系统发生重大故障造成停运,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系统,及时向省公司汇报,同时向可能受到停运影响的其它用户做出说明。第十七条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保

8、密措施按照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各单位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新的功能需求,应统一向省电力试验院反映,试验院在收集、整理后,向省公司提出系统的升级、改造建议。第十九条省公司按照需求调研、试点运行、修改完善、推广应用四个过程,负责整个系统新增通用模块的开发。各单位新增功能模块的开发,应报省公司批准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