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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4
《江西省科学院产学研合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江西省科学院产学研合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院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企业的结合,经研究决定设立“江西省科学院产学研合作资金”(以下简称“产学研资金”)。由该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简称为“产学研项目”。第二条产学研资金来源于江西省科学院重点科研及应用成果推广专项资金和产学研项目收益。第三条为规范产学研资金项目管理,监督产学研资金的使用,提高产学研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科技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第四条产学研项目要有很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有成功的小试结果,有
2、比较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经济评价。对已经获得鉴定成果的优秀项目将重点支持。产学研资金的资助范围如下:1.各研究所、中心同省内外企业的合作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及技术服务、技术转移等项目。2.符合我院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科技含量、有较大市场前景、预期投资回报高、准备实施产业化的试产项目。3.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在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方面合作,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前期工作项目。第五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江西产业发展方向6以及我院的产业发展重点,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第三章项目申报、受理、考察、评审、审批第六条产学研项目的申
3、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社会影响较大、示范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很好的项目可以特别受理,对特别受理的项目按同样的考察、评审、审批程序进行评价立项。第七条申报单位需填写《江西省科学院产学研合作资金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研发单位)盖章后,连同相应的附件材料报送院产业处。第八条院产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要求限期补充完善,对知识产权分配不确定或者不符合资助范围的项目不予受理。第九条院产业处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组织考察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院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考察评价过程,考察评价占项目总分的40%。
4、第十条考察小组由3~5位非项目申报单位的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相关职能处室人员构成。第十一条考察的评价因素和权重选取合作单位基本情况等四个因素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评价并给予相应的权重。产业处可根据我院产学研项目需要、发展水平对考察评价因素和权重进行适当调整。若对考察评价因素和权重进行调整,将在年度申报通知中说明。1.合作单位基本状况:考察合作企业的科技开发和6经营状况,或者合作院校相关部门的研发实力(20%)。2、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素质:考察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及经营管理能力(10%)。3、合作单位为项目实施所提供的条件
5、:考察合作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员匹配、试验或生产场地、项目经费等(50%)。4、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考察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和合作单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0%)。第十二条产业处组织院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院外专家名单由院纪检监察人员负责抽取,专家评审结果占项目总分的60%。第十三条专家评审的评价因素及权重选取项目研发基础、技术创新及可行性、产品市场前景等十个因素对产学研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价,并给予相应的权重。产业处可根据我院产学研项目需要、发展水平对专家评价因素和权重进行适当调整。若对专家评价因素和权重进行调整,将在
6、年度申报通知中说明。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素质:评价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8%)。2、项目的知识产权:评价项目实施后形成知识产权的可行性及知识产权分配方案(8%)。3、项目研发基础:评价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项目有比较充分的研发基础(15%)。4、项目技术创新及可行性:评价项目的技术创新性,该技术转化成产品的可行性(15%)。65、项目产品市场前景:根据项目产品的技术和性能,评价项目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目标及市场前景(15%)。6、项目风险论述及应对措施:是否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的风险(包括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3
7、%)。7、项目实施方案: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能完成目标任务(10%)。8、项目资金筹措及支出预算的合理性:评价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筹措办法及支出预算是否合理(6%)。9、项目产品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通过产品的独特性、新颖性、技术性能、成本、市场、营销方案等方面,综合评价项目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势及不足(10%)。10、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效益目标的可能性(10%)。第十四条根据考察评价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核算各申报项目的总得分,提出拟支持的项目,连同项目经费预算报院领导办
8、公会议审批。第十五条获批项目在签订《江西省科学院产学研合作资金项目合同书》后为正式立项,并组织实施。第四章资助方式和知识产权分配第十六条产学研项目实行“资金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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