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ID:40171112

大小:4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7-24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第1页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第2页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第3页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第4页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兰坪县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保健院合法权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我院建设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就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与监督,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资产的预算、购置、验收、分类、计价;在用资产的使用、维护、调剂

2、、租赁;报废、报损、报失资产的处置;建帐建卡、盘查统计、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及使用与管理第四条按照《卫生部卫生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财务部门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分大类的金额明细帐进行一级核算外,还应负责监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全过程,组织各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督促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进处置,保证单位固定资产帐帐、帐实相符。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除设置一套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明细帐外,还应根据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设户,按品种记载固定资产的收入、发出、余存的数量和金额的二级明细核

3、算。为了掌握各使用部门各项固定资产的情况,财产管理部门还应按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按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备查,另一份交使用部门,作为管理本部门所领各项财产之用;搞好本部门所管理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按照财会部门的统一安排,定期对本部门所管理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负责查明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对于需要报废、更新、添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造册,写出详细的文字说明上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定,保证资产使用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资产的管理,设置固定资产的台帐和卡片,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对于丢失、损坏、已无法使用需要维修、更

4、新和新添置固定资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反映。各使用部门对于使用的各项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拆迁、变价处理和报废。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负责,应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办理固定资产的领取、保管及报废手续,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领用。部门负责人工作调动时,应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四、为使事业单位增强成本、费用意识,积累一定的大修理和设备购置资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建立修购基金制度。即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具体比率根据以下使用年限核定:1.房屋及建筑物⑴钢筋混凝土结

5、构的房屋:折旧年限50年:⑵砖混结构的房屋:折旧年限40年;⑶砖木结构的房屋:折旧年限30年;⑷简易结构的房屋:折旧年限10年;⑸其它建筑物(含水塔、管道、蓄水池等折旧年限30年。2.医院专用设备:⑴医用电子设备:折旧年限5年;⑵光学仪器及窥镜:折旧年限6年;⑶医用超声仪器:折旧年限6年;⑷激光仪器设备:折旧年限5年;⑸医用高频仪器设备:折旧年限5年;⑹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折旧年限5年;⑺闭高压氧舱:折旧年限10年;⑻中医仪器设备:折旧年限6年;⑼医用磁共振设备:折旧年限6年;⑽医用X光线设备:折旧年限6年;⑾高能射线设备:折旧年限8年;⑿医用核素设备:折旧年限6年;⒀生化分

6、析仪:折旧年限5年;⒁化验设备:折旧年限5年;⒂体外循环设备:折旧年限5年;⒃手术急救设备:折旧率很5年;⒄口腔设备:折旧年限6年;⒅病房护理设备:折旧年限10年⒆消毒设备:折旧年限6年;⒇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折旧年限5年。3.交通运输工具:⑴载货汽车折旧年限12年;⑵载客汽车折旧年限15年;⑶特种汽车折旧年限13年。4.通用设备折旧年限⑴机械设备18年⑵锅炉及附属设备20年⑶发电机组23年⑷空调设备18年其中:小型空调器(700大卡以下/时)15年⑸电气设备18年⑹输电设备28年⑺电讯设备30年⑻变电设备35年⑼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8年⑽卫生医务部门的其他设

7、备工具20年对于已经达到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修购基金;由于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未提足的修购基金不再补提。以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参照《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1985〕63号)和《医院财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五、固定资产的处置一、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调拨。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权属财政部门及其委托部门。三、各单位因资产处置而涉及产权变动时,应立项评估经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后办理产权划转手续。六、经审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