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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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0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行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完善我行对公业务产品体系,提高我行对公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拓展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信银行授信押品管理办法(2009年版)》、《中信银行授信押品操作细则(2009年版)》、《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是指我行为授信申请人办理的以我行能够接受的现有存货出质(可

2、以是授信申请人出质或第三方出质)为授信条件之一的授信业务。我行通过与出质人以及物流监管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物流监管方接受我行委托对货物进行有效监管,从而实现我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第三条 按照提取质押货物的程序不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可分为静态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和总量控制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两种。静态模式下,质押生效后授信结清之前的整个出质过程中,出质人只能凭我行出具的相关通知书才能向监管方提取或置换货物。—17—总量控制模式下,监管方根据我行确定的最低市值对质押货物进行监管,若在库质押货物的实际价值超出

3、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出质人就超出部分提取或置换货物时,可直接向监管方申请办理提货或换货;质押货物的价值等于或低于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出质人应当事先向我行提出提货申请,并追加或补充保证金,凭我行的相关通知才能办理提货或换货。第四条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品种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本办法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为例,其它授信品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银行部职责(一)总行公司银行部职责1.负责会同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制订和完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2.负责存货质押

4、授信业务的产品设计和优化工作;3.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系统营销和组织推动工作;对分行发起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4.督促分行做好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维护工作;5.对全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考核;6.负责全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培训及业务交流工作。(二)分行公司银行部职责—17—1.负责贯彻落实总行有关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制订相关操作细则;2.负责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营销推动、产品设计和业务管理工作;3.负责对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

5、析,按要求上报总行。4.负责对质押货物的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向辖内各分支机构发布提示。第六条风险管理部职责(一)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政策制定,并会同总行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授信申请人主体资格、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对授信经办机构提供的质押货物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确认质押货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制度要求。第七条信贷管理部职责(一)总行信贷管理部职责1.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放款管理、贷后

6、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工作;2.负责全行公司授信业务项下质押货物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全行质押货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二)分行信贷管理部/放款机构职责—17—1.负责辖内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放款管理,贷后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工作;2.负责参与部分质押货物的核保工作;3.负责对正常、关注类贷后质押货物价值的审核认定和公司信贷系统中押品登记信息的复核;4.负责辖内公司授信业务项下质押货物的全面管理工作,对辖内机构质押货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第八条法律保全部职责(一)总行法律保全部职责1.负责对不良贷款质押货物的价值重

7、估确认、质押货物处置和管理;2.负责我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修订,受理并解答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二)分行法律保全部职责1.参与部分授信业务核保工作,对不良贷款项下质押货物重估价值的确认;2.根据业务部门要求,对质押货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3.负责不良贷款项下质押货物的处置工作;4.受理并解答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九条合规审计部职责—17—总分行合规审计部负责对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制度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进行合规审核及审计监督和评价。第十条会计部职

8、责(一)总行会计部职责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会计核算的管理、督导和检查工作。(二)分行会计部职责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相关的账户开立、放款、出票、账务核对、到期资金扣划等日常会计账务核算处理。第十一条授信经办机构的职责(一)负责收集授信申请人、出质人及质押货物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负责对质押货物价值的初步确认,并负责对质押货物价值进行重估;(三)负责在信贷系统中录入质押货物基本信息;(四)负责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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