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21664
大小:72.01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9-07-22
《铁路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分类号】226003198303【标题】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198307【实施日期】198307【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机务【文号】(83)铁机字1000号【名称】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题注】【章名】第一章基本要求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第2条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
2、神精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第3条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2.临时考试:(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人员、电力调度、试验人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人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人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
3、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外单位支援、学习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章名】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
4、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灯伞等的作业。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测量低压负荷电流、电压,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
5、;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第一节工作票制度第8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三);2.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四);3.填用倒闸作业票(见附录五);4.以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见附录六)。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第9条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票:1.高压变、配电设备上的作业;2.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上的作业;3.高压发电所停电(机)检修,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机组,当任一机组停电作业;4.在
6、控制屏(台)或高压室内二次结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5.在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作业。第10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1.在高压线路和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带电作业;2.在控制屏(台)和二次线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3.在旋转的高压发电机励磁回路上,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以及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第11条在下列设备上作业,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1.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停电作业;2.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检查杆根腐朽
7、、电杆裂纹、拉线地锚,打绑桩和杆塔基础上的工作;3.低压电缆上的作业;4.测量低压负荷电流和电压;5.拉、合线路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一、二次开关和变、配电所内开关的单一操作。第12条当作业范围涉及相邻铁路局、铁路分局、水电段时,必须取得铁路局电力调度口头或电话命令。当作业范围涉及本段其他配电所时,必须取得水电段电力调度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受令人和发令人双方均应认真记录、录音,并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第13条工作票所列人员的条件和责任如下:1.工作票签发人:由工长、调度员、所主任、技术人员或段总工程师指定人员担任,其责任是:(1)工作的必要性;(2)采取正
8、确、完备的安全措施;(3)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2.工作领导人:由所主任、技术人员或工长担任,负责统一指挥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