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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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浙F1-2008-1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4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舟山市海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陀分公司注册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街道浦西综合批发市场内法定代表人:姜日广联系电话:0580-3083555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3000039594企业资质证书号:委托代理人:无  地址:无邮政编码 :无 联系电话:无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无法定代表人:无 联系电话:无营业执照注册号:无企业资质证书号:无邮政编码:无买受人:【本人】【法定代

2、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无国籍:无地址:无邮政编码:无 电话:无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勾山舵岙(城北)、编号为E02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舟国用(2007)第10-388号。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15742.5㎡。出卖人经批准,在上

3、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御景山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10浙规证0942048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0903201009200101。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普陀区建设局,预售许可证号为普建房售许字(2011)第号。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或。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该商品房土

4、地使用权年限自2007年6月12日至2077年6月11日。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住宅,属框架结构,层高不低于2.95米。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保修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4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

5、,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  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106.81平方米,坐落于服务用房内,属于业主共有。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1、车位: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面停车位的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2、车库:无。3、无。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

6、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无元,总价款无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无元。     4、无。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以物业交付后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24。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

7、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

8、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2、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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