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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集一中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任务 第一条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学校经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条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管理好学校固定资产,学校经费的收支管理、账户管理、经费录入、会计核算、教育统计且上报等工作;定期及时报送财务分析报表,按要求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我校的财务管理实行
2、“校长负责制”,下设兼职报账员1名和民主理财监督员5名。第四条学校财务职责。各个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校长负责本校的所有财务活动。(二)总务主任负责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学校固定资产。(三)报账员负责报账工作,经费录入、会计核算、教育统计且上报等工作;定期及时报送财务分析报表,按要求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建立健全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四)民主理财监督员负责检查学校账务是否公开,监督资金支出是否合理,督促后勤服务是否到位。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 收
3、入预算。每学期初,学校组织班主任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以阶段为单位交到报账员处,由报账员负责统计在校生人数,经乡中心校上报县财政局审核确定学校公用经费。 第六条 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各部门内部讨论制定预算表,将预算表交到报账员处,经校委会讨论,校长批准后生效。如有改动,报账员做好各部门的解释工作。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 (一)如实上报在校生人数。(二)专款必须专用。(三)预算外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交到国库,严禁坐收坐支、设账
4、外账。(四)严禁公款私存。(五)严禁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校长“一支笔”签字。(一)日常零星开支由学校指定人员购买,不可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购买物品时应及时索取正规发票,并要求开票单位把发票内容填写全面,书写正确,确保票据填写规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学校指派教职工因公参加会议、研讨、学习等出差活动,学校将对象应当花费给予一定的报销。1、报销项目:餐饮费、住宿费、会务费2、报销标准:1)到县级城市及县级城市以下乡镇的,每日补助餐饮
5、费15元、住宿费15元(不住宿的不予补助)、报销往返车费(出租车费不予报销),会务费全额报销。2)到市级城市的,每日补助餐饮费20元、住宿费20元(不住宿的不予补助)、报销往返车费及市内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不予报销),会务费全额报销。3)到省会、直辖市的,每日补助餐饮费30元、住宿费30元(不住宿的不予补助)、报销往返车费及市内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不予报销),会务费全额报销。3、报销手续:报销人到报账员处领取“差旅单”,按要求填写并把相关票据粘贴到“差旅单”反面,然后找校长签字后再送到报账员处,待报
6、账员报账以后方可领取相应金额。4、注意事项:外出消费时应及时索取正规发票,并要求开票单位把发票内容填写全面,书写正确,确保票据填写规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三)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四)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由学校领导班集体讨论,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递交学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集体商议决定,大额维修改造由县教育局审批(附申请报告到教育局)。(五)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上报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六)学校新建工程
7、项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七)住宿生生活补助金由班主任宣传讲解初审出各班名单,经校补助金领导组再审确定最终名单,张榜公布一周。由报账员制表找一补生签名待领取款额后直接发放学生手中。 第九条 原始凭证入帐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应按发生时间注明经办人,经报账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核算。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十条 学校根据部门需要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按规定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发放登记制度,定期(每年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一)
8、班级公共财物(寝室、教室)由班主任负责。(二)各教师办公室公共财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三)电教室、多媒体、卫星接收室公共财物由电教管理员负责。(四)仪器室、实验室公共财物由理化教研组长负责。(五)图书室、阅览室公共财物由图书管理员负责。(六)体育器材室、音乐器材室公共财物由文体组长负责。(七)配电房公共财物由学校电工负责。(八)学校仓库公共财物由总务主任负责。(九)各教师住室公共财物由居住人负责。 第十一条 资产处置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未经批准的资产处置不得调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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