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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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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分科收治病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使医疗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全院医师都要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注册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以及临床专业目录和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所确定的专业诊治病人,不得跨专业诊治。 第三条 门诊医生如发现就诊病人要诊治的不是本专业疾病,要将病人转到相应专业就诊;各专科收治的病人,本次住院所要治疗的主要疾病也应是本专业疾病。 第四条
2、 确诊为外科疾病及有手术指征的病人收入外科(包括眼科、耳鼻喉科等特殊科室)进行治疗;确诊为内科疾病及无手术指征的病人收入内科进行治疗。 第五条 收入内科治疗的病人若出现手术指针则转入外科继续治疗,外科手术病人术后出现内科疾病后应转入相应内科科室进行治疗。 第六条 未执行专病专治,有明显手术指针而在非手术科室采取非首选治疗方法,出现上述情况又无正当理由扣罚当事医生奖金200元,并责令转科,限期不执行,扣罚所有收入。 第七条 门、急诊医师未按专病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3分,经专科会诊或经专
3、家讨论认为应收专科治疗的危重病人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一例扣2分。 第八条 违反专病专治规定,跨科、跨专业收治病人,发现一例,扣发主要责任人500元奖金,并将该例病员的全部住院费用扣减收治科室收入。 第九条 科室存在管理失职行为者,按照各级医师无故不执行医务科、院办指令安排,一次扣发其个人奖金2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医护质量缺陷管理小组填写《缺陷报表》直接转交经管办执行。 第十条 追究科主任责任,同时对屡教不改者(一年内累计发生3次及3次以上)或重大缺陷,经缺陷管理
4、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照病人在该科住院费用的2—3倍扣减收治科室收入。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报医务科同意,并由业务院长、院长协调及签字认可。×××医院临床科室专科专治管理规定为规范住院病种管理,加强学科建设,细化专业分工,钻研专科诊疗技术,定向培养人才,防范医疗风险,特对住院病人实行专科专治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门诊挂号室及其分诊人员(导医)应熟悉门诊各专业医师及专科门诊设置,对病员进行合理分诊。门诊、急诊医师应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专科专治、专科会诊
5、等医疗制度,应熟知我院各住院病区专业设置范围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对入院病员做到对口收治。 二、所有医生(包括门、急诊及住院部医生)对就诊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及体检,并先做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收入专科治疗。 三、住院病区医师如发现门急诊误收非本专科病人,应立即上报上级医师并通知相关专业会诊,如确系其它专业病种,应在会诊后24小时内转入专科治疗。 四、法定传染病病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并请感染科会诊后,收入感染科或者定点医院治疗,其他科室不得擅自收治。其他科疾病合并有法定
6、传染病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患多系统疾病的患者收治,应以患者本次就诊的主要病症归属情况,收入相关科室。并按医学原则需综合或序贯治疗的,应及时无条件的请相关科室会诊。主要病症控制后应及时转科或转院。 六、对本院职工或经熟人介绍的病人,必须做好解释工作,严格按照专科专治收治病人。 七、危重病人来不及弄清病情,为抢救生命,直接送入ICU或手术室紧急处理,经多科联合会诊,病情平稳后转入专科治疗。 八、认真执行首诊首科负责制,严禁以专科专治为由,相互推诿诊断不明的病人。 九、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上级指令性救治任务等特殊情况导致暂时不能专科专治的,由医务科作出相应安排。 十、医院成立由业务副院长牵头的专科专治督查小组。成员由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感染科主任及各病区科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医院专科专治的检查及考核,每月一次通报全院各病区专科专治执行情况。医务科每月对检查中发现违规收治病人的科室及医生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各病区科主任是本病区专科专治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督导,严格执行本规定。院方支持并鼓励在专科内发展业务。 十二、如有意不执行专科收治或受某些不正当利益驱动,隐瞒病情,将主
8、要诊断变为次要诊断,用慢性病情掩盖急性病情,使专科病人收入非专科病区治疗,由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赔偿,按照《夷陵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由出具入院证的医师和病区经治医师共同承担责任。所有不符合专科专治的病例,一经发现,其工作量不纳入月绩效工资考核。 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2011年9月30日)起执行。 附:×××医院临床科室专科专治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医师经注册后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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