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

ID:40001552

大小:130.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7-17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_第1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_第2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_第3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_第4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出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皖交质监〔2010〕3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质监站:现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17-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

2、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变更以及投标活动等过程中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岗位登记、业绩填报、履行劳动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属于从业承诺履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以及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丙级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省交通运输厅核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参照执行。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

3、工程项目,是指省交通质监机构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简称“省管项目”-17-)、各市级质监机构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简称“市管项目”)。不属于本条前款规定的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信用评价范围:(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二)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四)从业过程中有本办法附件1中第1至8项行为的监理企业;(五)从业过程中有贪污、职务侵占、索贿、行贿、受贿、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监理工程师。第五条信用评

4、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六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告制度。第七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范围内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制订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组织对纳入省厅信用评价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进行评价;审定全省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等级并发布信用信息;有关监理信用评价的其它工作。省交通质监机构负责对具体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综合信用评价。-17-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本地区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5、。组织对本市监督的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向省厅报送本地区内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信用信息;有关监理信用评价的其它工作。各市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地区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初评工作。第八条下列资料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一)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文件(含督查、检查文件);(二)项目法人文件;(三)举报调查处理的相关文件;(四)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相关文件;(五)其他文件。第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及项目业主应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确认,对有疑问

6、或证据不充足的资料应查证后作为评价依据。第十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周期为1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周期为3年,从第一年1月1日起,至第三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周期,其余类推。第十一条项目业主应建立监理企业履约信誉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作为每年对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有失信行为的,每季度应及时汇总扣分情况和采信依据报相关交通质监机构。-17-第十二条省管项目业主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初评结果、扣分依据等有关资料报省交通质监机构。市管项目业主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监理企业和监理工

7、程师的初评结果、扣分依据等有关资料报市级交通质监机构。市级交通质监机构根据初评结果并结合收集的其他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省交通质监机构。第十三条省交通质监机构在汇总各市交通质监机构报送的相关资料和各省管项目评分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我省的从业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第十四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信用综合评分制。监理企业信用评分的基准分为100分,以每个单独签订合同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合同段为一评价单元进行扣分,具体扣分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对有多个监理合同段的

8、企业,按照监理合同额进行加权,计算其综合评分。联合体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或确定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