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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收藏下载发文字号:颁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02-04-08生效日期:2002-04-08分享到:0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81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I55号)的要求,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本质安全度,促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前移,规范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项
2、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二00二年四月八日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引进
3、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过程中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等部门及工会组织参加。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 1、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2、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项目; 3、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工程项目; 4、属于原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工程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工程项目; 6、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量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工程项目; 7、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
5、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省级以上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 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一级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县(市、区)一级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县(市、区)和省辖市负责管理的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接受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从事安全预评价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取得《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国家认可的中介机构和外省
6、的有资质中介机构,必须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江苏省境内从事安全预评价业务。严禁具备预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将预评价资质转借他人或将承接的预评价合同转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中介机构必须根据其资质等级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安全预评价工作。严禁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安全预评价业务。 投资总额在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大纲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至少有5名以上国家注册的安全预评价师。投资总额在5000-200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大纲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至少有3名以上国家注册的安全预评价师
7、。 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大纲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至少有1名以上国家注册的安全预评价师;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危险程度较低的建设工程项目,可采用《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表》(见附件一,另发)的方法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安全预评价费用列入工程预算,保证安全预评价的实施。建设单位可通过竞争方式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通过审批或备案的中介机构在江苏省境内均可以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但必须确保评价质量,并有序参与安全预评价竞争。 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行安全预评价招标制。安全预评价招标办法
8、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中介机构安全预评价的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允许任意提价或相互压价。 第十一条中介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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