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ID:39996128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16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_第1页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_第2页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_第3页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一月八日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保障居民入住后的基本生活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内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配套设施的新建居民生活区交付使用的管理。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工作,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市内五区、高新

2、区成立以主管区长、主任为组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物价、城管、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协调市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公安消防、人防、环保、园林、民政、卫生及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有关部门对各自分管的内容进行交付使用确认。第四条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实行部门确认制度。建设单位的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符合入住的基本条件和使用功能,取得《石家庄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意

3、见书》(以下简称《交付使用意见书》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五条新建住宅达到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经市规划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二)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备案证明书》;(三)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四)生活用水设施和水质符合卫生、节水相关标准,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正式供水;(五)排水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并经验收合格,雨、污水排放纳入城

4、市雨、污水排放系统;(六)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七)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八)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保证燃气供应;(九)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市属区域性有线电视网;(十)庭院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十一)庭院做到清洁、平整,施工机具、临建工程、建筑垃圾、剩余构(部)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分期交付使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与施工工地隔离;(十二)已按规定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方

5、案齐全;(十三)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及公建配套的房屋、设施设备、场地已按要求向相关部门移交,并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十四)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和要求,完成对住宅区公建配套的房屋、设施设备、场地的移交:(一)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二)住宅区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排水管网等设施设备;(三)按比例配建的地上停车位及其他公共用地使用权;(四)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房屋、设施设备和场地;(五)物业经营用房;(六

6、)按规划建设的社区用房、配套服务用房、学校、幼儿园;(七)会所、地下车库、其他商业、办公用房。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六)项归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第(七)项所有权应在物业销售合同中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应将以上内容制作移交清册并作出移交承诺,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核实盖章后,作为《交付使用意见书》附件,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提交给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第七条住宅区内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由建设单位按照以下规定移交:(一)总水表输入

7、部分(含水表)以外的供水设施,无偿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和使用;(二)楼内配电箱(含电表)以外的供电设施,无偿移交供电企业管理和使用;(三)通讯交接间(含交接间)以外的通讯管线及设施,无偿移交通讯部门管理和使用。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图和经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工程竣工备案的证明文件;(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文件;(四)供电、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工程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五)庭院配套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六)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备案证明文件;(七)相关公共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承接验

8、收手续;(八)规划批准的社区用房及设施功能完备的证明文件;(九)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