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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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金融与科技结合,营造良好的区域投融资环境,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设立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每年从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安排,并实行总量控制。  第三条补助方式: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担保补助。    第二章补助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补助对象为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上述三类机构统称创投机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和科技企业。  第五条申请补助的创业投资企业应

2、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重庆市依法设立且在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投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四)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五)投资于重庆区域内的科技企业;  (六)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第六条申请补助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重庆市依法设立;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三)管理的投资基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  (四)有至少3名具备

3、2年以上创投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第七条申请补助的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市依法设立;  (二)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投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正在辅导的科技企业不低于20家(以签订《服务协议》为准);  (四)能够向科技企业提供固定的经营场地;  (五)对科技企业的累计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六)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银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设立

4、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及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为科技企业以股权、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提供融资;  (三)有规范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第九条申请补助的科技担保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市依法设立,主要从事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有5名以上专业人员;  (三)有规范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初创期科技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5、)在重庆市区域内依法设立;  (二)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含)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10%以上;  (三)年销售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    第三章补助方式及标准  第十一条投资风险补助。  (一)投资风险补助是指对创投机构投资风险的补助。  (二)创投机构在向科技企业完成股权投资后,可申请投资风险补助。对同一科技企业进行多次股权投资时,仅第一笔投资可申请投资风险补助。投资风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

6、,单笔投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二条投资保障补助。  (一)投资保障补助是指对科技企业经创投机构辅导(简称辅导企业)并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后予以的资助。  (二)创投机构应当与辅导企业签订《投资意向书》,并出具《辅导承诺书》,明确以下事项:  创投机构向辅导企业提供投资辅导服务的主要内容;辅导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辅导完成后,辅导企业应达到符合创投机构投资的条件和标准;创投机构与辅导企业双方违约责任追究的条款。  符合上述规定的,辅导期结束,实施投资后,创投机构与辅导企业共同申请,给予辅导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第十三条科

7、技贷款补助。  (一)科技贷款补助是指对科技企业及科研院所获得银行专项科技贷款后的利息补助和对银行专项风险准备金的补充。  (二)利息补助最高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同一科技企业的补助累计三年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高不超过70%,同一科技企业的补助三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已获其它贴息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科技贷款补助。  (三)银行专项风险准备金的补充,按银行当年新增一年期(含一年期)以上科技贷款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助;接受科技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直接抵押贷款的银行给予贷款金额不超过2%的补助。每家银行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

8、人民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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