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995158
大小:4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白沙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白沙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温馨传递”活动的精神,特建立白沙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是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援助、救助基金,是为解决部分育龄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本基金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业务指导。 第二章资金筹集
2、第四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的主要筹集来源:(一)镇财政首期安排5000元,今后每年注入不少于5000元以保障生育关怀基金正常运转。(二)征收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中提取20%。(三)社会各界(包括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或资助;(四)生育关怀基金利息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包括上级补助)。第五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捐助帐户向社会公开,常年接受捐助。第六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接受的捐款,均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第七条生育关怀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
3、定用途外,可以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生育关怀基金。第八条捐赠人可指定捐赠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所捐款项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镇设立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镇领导、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镇计生协会及村(居)、企业、社会贤达等人员组成,负责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处理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并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使用审批,开支须报请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第十一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审计、财政及社会监督。第十二条镇、村两级要分别建立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的申请使用情况信息档案资料。村级保存已救助对象的《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镇级除保存《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外,管理档案还需保存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村(居
5、)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因病致困的家庭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个案信息应长期保存,10年后提示必要工作信息。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一)对调查审核确定的补助对象,按规定给予补助,经费支出由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二)对因突发事件而造成困难需要补助的,由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审核提出补助方案,报镇生育关怀、“温馨传递”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第四章救助对象 第十四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基金的主要用途:(
6、一)救助因经济收入过低、患重大疾病救治、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二)救助基层有特殊困难的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三)开展生育关怀、“温馨传递”专项宣传和筹资活动以及援助新拓展的生育关怀项目。第十五条具有白沙镇户籍,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公益基金补助:(一)独生子女、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伤残、死亡的;(二)独生子女、农村二女结扎户夫妇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其子女还未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正在上学的;(三)独生子
7、女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或父母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就学、就医和生活严重困难的;(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计生协会干部因公受伤、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六)符合生育关怀、“温馨传递”条件的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第十六条本条伤残特指三级以上伤残。 第五章补助标准第十七条生育关怀、“温馨传递”公益基金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一)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结扎户,因夫妻一方死亡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子女死
8、亡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夫妻或子女伤残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独生子女参军后生活困难的家庭一次补助500元。(二)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而丧失劳动力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家庭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三)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家庭子女或父母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就学、就医和生活严重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四)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特困家庭子女考上高中的一次性助学补助500元;考上大专的一次性助学补助500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