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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6
《“爱爱”基金管理办法综合修改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毕节市红十字会“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已经修改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社会团体救助职能,加强对“爱爱”专项基金的管理,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爱爱”专项基金对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患大病、重病患者的社会救助效益,促进人民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爱爱”专项基金是指为保障城镇、农村困难家庭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利,以募集资金数额为限,对患有本办法规定范围的大病、重病的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并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患者进
2、行一次性应急救助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第二章来源及适用范围第三条“爱爱”专项基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善款。第四条“爱爱”专项基金的救助对象为毕节市范围内患有本办法规定的疾病并已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的特困患者;按照医学伦理要求,对有治愈可能的青少年儿童患有本办法规定的疾病的予以重点支持。第五条基金使用严格遵循救急、扶危、济困的原则。凡罹患下列疾病之一,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爱爱”专项基金:(一)需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二)白血病、癌症、脑血管疾病、肾功能衰竭等。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标准及拨付:在毕节市红十字会设立“爱爱”专项基金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3、收到捐款、捐物(指针对性治疗药物)时,应向捐赠人开具收据,及时将款(物)入帐(库),并予以登记。“爱爱”专项基金的使用遵循“按年度以收定支”的原则。视患者病情及家庭经济状况,以自负部分为限,救助标准分别为5000元、10000元、20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对具体救助对象的补助金额由“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爱爱”专项基金拨付前必须经毕节市“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毕节市红十字会直接向指定医院划拨,冲抵患者住院的部分医疗费用。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七条设立毕节市“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市红十字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4、等组成,其职责是:(一)负责“爱爱”专项基金的统一监管和重大问题决策;(二)研究“爱爱”专项基金可持续运行策略;(三)研究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四)负责“爱爱”专项基金申请的审核批准。第八条毕节市“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毕节市红十字会业务工作部门,其职责是:(一)组织“爱爱”专项基金的募捐和募集资金的逐级收缴工作;(二)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救助申请;(三) 负责审核申请救助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及救助金的使用。(四)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提出救助数额,提交“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五)根据“
5、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负责救助金的拨付;(六)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爱爱”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第九条“爱爱”专项基金审批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十条“爱爱”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改变“爱爱”专项基金的用途。第四章申请与审批程序第十一条申请人拟申请“爱爱”专项基金,需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求助患者户籍证明;(二)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三)求助患者所在单位、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经
6、济状况证明;(四)其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二条县级红十字会接到申请后,指导申请人填写《毕节市“爱爱”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表),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上报市红十字会。第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对救助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后上报“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十四条“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的救助申请进行审核,提交“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第十五条“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审批时委员成员必须到会半数以上方能进行。第十六条“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已获批准救助的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7、除去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部分的费用进行审核后,据实报送“爱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方可向医院或患者拨付救助金。第十七条对已获批准救助的患者,一次性补助的金额应不超过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十八条所有被救助患者的档案资料(第十二条规定的书面资料、病例和住院费用凭证复印件)交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存档。第五章奖惩办法第十九条凡向毕节市红十字会“爱爱”专项基金捐赠壹万元以上的单位及捐赠壹千元以上的个人,由市红十字会颁发荣誉证书;捐赠拾万元以上的单位和壹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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