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项目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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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我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推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为全省循环经济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2010]70号)要求,结合我省柴达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循环经济试验区实际,制定青海省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其实施的项目由国家、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以及试验区管委会或园区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或审批的,在试验区内投资建设的项目(以下

2、简称循环经济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循环经济项目,是指在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间共生耦合、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具备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明显特征的项目。第四条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决策、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环保厅等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项目初审意见,由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开展循环经济项目认定工作(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条项目认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平透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第二章循环经济项目认定范围、条件第六条认定范围(一)符合《青海省柴达木循环

3、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项目。(二)对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链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三)节能方面。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改造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四)节水方面。矿井水利用,化工、有色等高用水行业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五)共伴生、低品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煤焦油、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石膏、尾矿、冶炼废渣、建筑垃圾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六)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流域水污染工业治理项目。(七)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第

4、七条认定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适用。(三)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必须达到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国内先进水平,实施后能达到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减排的效果。(四)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项目的建设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园区或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五)申请企业帐务健全、核算规范、无不良涉税纪录。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组织申报程序。由企业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视具体情况,按照以下方

5、式开展项目组织申报认定工作:(一)由省发改委等单位组织上报国家部委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且符合第六条、第七条要求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认定为循环经济项目。(二)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的项目,由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三)由试验区管委会或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的项目,由试验区管委会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四)对经济社会关系重大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初审意见并报请领导小组审议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第九条认定所需文件认定循环经济项目时,需有关部门提供初

6、审意见,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所达到的预期目标,与国内同行业或领域相关指标的对比,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义等。同时提供以下附件:(一)拟建项目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二)在建项目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3、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4、环保部门对项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5、用地证明(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6、年综合用能5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40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需提供项目合理用能审查批复;(三)已建成投运项目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3、项目运行

7、情况以上文件一式五份。第十条项目全年进行申报,一年分两至三批在统一时间认定。第十一条认定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认定,也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评审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第十二条经认定的循环经济项目,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认定文件并予以公告。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经认定的循环经济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有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财政、国土资源、环保、金融、税务、工商、海关、价格等相关部门凭认定文件执行或参照执行《关于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优惠

8、政策。第十四条投资、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已认定项目企业的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循环经济项目认定采用动态管理,原则上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五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复核,对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撤消认定,期满的项目可以申请接续。第十六条经认定的循环经济项目,企业若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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