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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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0〕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为支持我市股权投资业的发展,吸引更多资本在杭集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服务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5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

2、于推进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8〕27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对象2008年12月21日杭政函〔2008〕273号文生效之日起,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以及创业投资有关法律、规章等规定,按照《关于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金融办〔2008〕38号)有关出资等设立要件的要求,以公司制、合伙制、中外合作非法人制等形式在杭设立,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纳税登记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

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相关政策办理审批手续。二、适用条件(一)资金规模。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二)投资领域。以杭州市为重点,开展对在杭注册纳税的未上市企业(以下简称在杭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投资领域属国家支持或鼓励发展类产业中的成长期以及初创期等企业。(三)报备管理。已办理相关报备手续的,其中,创业投资企业按现行规定报经浙江省发改委或市发改委备案;其他类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报市报备认定办公室认定。市报备认定办

4、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三、扶持政策适用对象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开办费奖励。1.委托型股权投资企业,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由股权投资企业与其所托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各50%的比例分享。2.自营型股权投资企业,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的奖励。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外地股权投资资金(指杭州行政区划外的股权投资基金,下同)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4000万元

5、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开办费奖励资金由股权投资企业所在区、县(市)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所在区、县(市)财政承担。(二)投资追加奖励。1.股权投资企业,自成立起2年内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其注册资本(出资金额)30%(含)以上的,给予追加奖励:(1)注册资本(出资金额)2亿元(含)以上,给予50万元的奖励;(2)注册资本(出资金额)3亿元(含)以上,给予100万元的奖励;(3)注册资本(出资金额)5亿元(含)以上,给予200万元的奖励;(4)注册资本(出资金额)10亿元(含)以上,给予500万元的奖励。注

6、册资本(出资金额)3亿元(含)以上各档次的股权投资企业,其投资额未达到对应标准档的,按投资额相近标准档予以奖励。对委托型股权投资企业的追加奖励,可由股权投资企业与其所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各50%的比例分享。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设立起2年内其受托管理外地股权投资资金对在杭企业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追加奖励:(1)投资额达到8000万元(含)以上,给予25万元的奖励;(2)投资额达到1.2亿元(含)以上,给予50万元的奖励;(3)投资额达到1.6亿元(含)以上,给予100万元的奖励。3.以信托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

7、资基金,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资金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也可享受追加奖励。4.追加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及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含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区(含杭州经济开发区)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的,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按照25%和75%的比例承担。如股权投资涉及到多个区、县(市)的,由区、县(市)财政承担的部分,按各区、县(市)实际到位股权投资额的占比分摊。(三)办公用房补助。1.股权投资管理企

8、业、自营型股权投资企业新购建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以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营型股权投资企业租赁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自设立次年起2年内,按每天不超过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受托管理股权投资资金规模、自营型股权投资企业按注册资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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