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984904
大小:51.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16
《印发《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9〕70号(2009年8月19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八月十九日嘉兴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2、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辖区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管理。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 第三条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统一征地,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第四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原则: (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降低被征地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坚持依法征地、合理补偿。 (三)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五)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第五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管理和监督工
4、作。市、县 (市)统一征地机构负责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的拟定和征地补偿各项费用的收支等工作。 市、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发放管理和被征地人员再就业促进等工作,具体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市、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8 市、县(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依法审计监督。 公安、民政、监察、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镇政府(
5、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具体征地有关工作。 第六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服从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第二章征地工作程序 第七条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在征地报批前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土地相关权利人会议,将上述情况告知相关权利人,并形成书面记载材料。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
6、部门应当将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书面告知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相关权利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相关权利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相关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 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应当就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第八条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须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按法定程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市、县(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村)进行公告,并将公告张贴证明材料存档。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 (二)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应当根据被征收土
8、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和个人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报批时,应当附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和个人的具体意见以及采纳情况等。 (三)市、县(市)统一征地机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农村集体组织人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九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和个人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