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

ID:39980198

大小:2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16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_第1页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_第2页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_第3页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_第4页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赤峰市松山区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办法赤松政发[2009]81号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招商引资步伐,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区、各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税收分成及以奖代补办法  第一条区政府主导引进的项目入驻乡镇、街道,自实现税收之日起,税收松山区留成部分3年内区政府和所在地乡镇、街道六四分成。乡镇、街道通过自主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或本乡镇、街道的,自实现税收之日起,税收松山区留成部分3年内全部

2、奖励给乡镇、街道;入驻其他乡镇、街道的,自实现税收之日起,税收松山区留成部分3年内引进乡镇、街道和入驻乡镇、街道五五分成。第二条对乡镇、街道引进的赤峰市松山区外生产加工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对我区产业升级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如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并投产的,区政府将给予奖金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投资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投资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投资10000-30000万元(含300

3、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投资30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5万元。对乡镇、街道引进的资源开发类企业按上述标准的50%进行奖励。第三条对乡镇、街道通过自主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按上述标准全部奖励给乡镇、街道;对区政府主导、乡镇街道协助引进的企业,按上述标准的40%奖励给乡镇、街道。第四条乡镇、街道引进企业税收分成奖励,年终由区财政局依据实现税收数额计算确定奖励或分成数额;申请奖金奖励的,由项目入驻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招商局确认后,由区政府根据引进项目落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数额研究确定奖金奖励数额。乡

4、镇、街道分成奖励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第五条招商引资税收分成和区政府奖金奖励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引进项目期间发生的前期费用,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弥补乡镇、街道正常运转经费不足。第二章招商引资人员奖励办法第六条奖励条件:奖励人员指义务为企业或各级政府牵线搭桥引进项目的人员。引进项目必须是赤峰市松山区外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包括:各职能部门的上级部门的行政性拨款、救灾捐款或向上级财政、发改部门争取资金进行的各类投资项目;商贸流通项目的流动资金和预付资金。第七条 奖励标准:(一)引进无偿资金的,根据引进资

5、金的数额和投向,按实际到位额3%—5%的标准,由接受方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对用于非盈利、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资金,接受方确实无力支付奖励的,可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经确认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从奖励资金中支付。  (二)以现金、现汇方式引进投资,投资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的,按投资实际到位额1%的标准,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所支付的奖励资金,视同“承诺费、借款手续费”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三)以现金、现汇方式引进投资,兴办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按投资实际到位额0.5%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

6、或受益方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  (四)市外投资者以收购、兼并、重组方式恢复停产、破产企业生产的,可自企业正式投产或恢复生产满一年后经审计核查,按企业当年实现税收松山区留成部分的5%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   (五)以设备投入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评估鉴定后,按设备现值0.5%的标准,由设备接受方在该设备投产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设备除外)。接受方也可以本企业股权转让方式给予引资人奖励。  (六)引进流通、旅游、服务业,在区内购置商业用房产、投资固定

7、设施、租赁大型经营仓储场地的(租期一年以上,租赁费用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1%的标准,由受益企业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为40万元。引进独资流通企业,奖金由同级人民政府或受益单位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   (七)以补偿贸易方式引进投资的(投资实际占用时间一年以上),按实际投资额0.5%的标准,由接受方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为30万元。  第八条 奖励申报程序: (一)引资人应当在项目投产纳税后六个月内,提出奖励申请,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获奖权利;(二)由引资人向投资

8、所在地招商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单位)投资的,提交投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单位证明;个人投资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已签订的引进资金协议、合同;3、受益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引资证明;4、引进资金或以资金投资项目的,提交银行进帐单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投资情况证明材料;5、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商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在30个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