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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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文字号】深府[2009]82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2009.04.17【实施日期】2009.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工商管理【唯一标志】17079669【全文】【法宝引证码】CLI.12.30245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

2、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定期报送总

3、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8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项目是指国内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凡利用国家和本市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凡列入《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局另行颁布)内的项

4、目,均实行核准管理。《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须经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其余项目中,跨市项目需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非跨市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本办法核准。  凡《目录》以外的社会投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政策的制定,并负责全市社会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第二章 核准程序  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

5、《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申请报告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要求,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四)节能方案分析;  (五)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分析;  (六)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七)经济影响分析;  (八)社会影响分析。  第七条 项目

6、申报单位除提交申请报告外,需附如下材料:  (一)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融资意向书(原件);  (三)房地产项目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土地证明材料,旧住宅区、旧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改造项目需提交市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四)特许经营、特种行业、专营专卖和控制行业的项目及需政府配置特殊资源的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意见(原件)。  需上报国家核准的项目或需由省里

7、核准的跨市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一)项目节能方案的评估和审查意见;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查意见;  (三)环评审查意见;  (四)用地预审文件。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应正式受理,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第五、六、七条要求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期限自项目申报单位补正全部内容之日起计时。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

8、门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果有必要,应在3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且评估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条 对于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中涉及环保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事项,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主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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