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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六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六篇【篇一】要建立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人民群众的共鸣,构建一个更加高效、更加健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已成为一种必然行为。党和国家第一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廉政建设方面建立了初步的重要机制,这套机制的确发挥了重要和关键作用,其中党委(组)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抓住了关键少数,又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我作为党组书记在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谈谈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一、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党委(组)负责人要围绕三项内容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讲责任,引导牢固树立“
2、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率先垂范之责,主动抓好研究部署、廉政教育、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遵循“明确简便、定量为主、奖惩适度”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抓好责任分解,直接明确职责内容和目标,硬化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和要求,把各项具体的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党政班子、工作岗位、具体责任人,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具体负责的分级、分块责任体系。二、健全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完善党委(组)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
3、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或细则,明确哪些情况应该追责、应该追究什么责任,尤其是党委(组)书记不抓党管党治党应该追责的情形,制定具体的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健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制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探索“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量化考核、分类评价”的方式,变一年一度的考核为定期不定期考核,随时了
4、解掌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检查考评情况实行季度末位排名通报制,并对履职不力、排名靠后一次的集体约谈单位,“一把手”作出书面检讨;两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年终不得评先评优;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等组织处理,单位领导班子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对单位出现重大失职渎职和重大腐败案件的,除对当事人依法处理外,还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一案双查”,不论出现问题长短时间,要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篇
5、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守土有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一)深化认识,把握两个责任关系。我院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职
6、责所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又旗帜鲜明、坚强有力地领导纪检监察工作,明确派驻纪检组组织协调与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监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二)严格管理,全面领导廉政建设。指导制定了《**区人民检察院廉洁执法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明确科室和干警个人的风险防控点,做到预防在先。积极构建案件管理、检务督查、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和一线办案人员的监督,今年来共开展督察案件3件,回
7、访监督6人,案件回访70余件。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纪律作风督查、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将检容检风督查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今年已开展纪律作风督查20多次。严格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测评、干部信息公开等方式,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今年通过自主报名、笔试、民主测评等方式,选拔员额检察官2名。(三)严格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明晰权责划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党组书记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