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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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比分析2007年1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以2007年第2号主席令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5号)(以下简称老办法)不再适用。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哪些方面作了修订?这些变化对信托公司经营将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新办法对老办法的修订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1、删除。新办法删除了老办法中部分内容。删除的内容可分为三类:(

2、1)复述《信托法》内容的条款。此类删除共有8处,详见附表1;(2)解释性内容。此类删除共有二处(老办法第二十条),分别是对资金信托业务、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的解释;(3)取消相关内容。此类删除共有14处,详见附表2。2、新增。新增内容,按其作用可分为完善性和限制性两类,前者共有6处,详见附表3;后者共有5处,详见附表4。3、调整。调整内容,按其性质可分为实质性内容调整和表述性调整。分别见附表5、6。通过对比分析笔者认为,新办法保留了老办法的基本架构,较为充分地吸纳了业界对“讨论稿”的反

3、馈意见,修订的幅度已由“大改”调整为“小改”,可操作性有了明显提高。一、信托机构管理的内容基本未变,仅作局部补充完善1、在信托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1)设立信托机构的七项条件未变。(2)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未变;增加了不承担投资管理责任类信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和出资币种允许为“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的新规定,这一修改一方面为外资入股信托机构预留了政策空间,另一方面限制了以《公司法》允许的其他资产出资的可能,但对既有信托机构并不构成影响;取消

4、了注册资本中对外汇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在保留监管机构后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权力的同时,提示申请新型业务须符合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3)将监管机构审批信托机构的依据由“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调整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2、在重大变更事项审批方面:仅将“董事”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需报批的10大事项未变。143、在信托机构的市场退出方面:(1)解散、撤销、破产三种退市方式未变。(2)取消了原撤销规定中“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表述,因为它已构成破产的基本条件。(3)在破产规定中新

5、增了“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和银监会“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对该信托公司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的规定。4、在公司内部管理方面:(1)公司制度建设(业务、内控、财务);高管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离任审计制度、新法定代表人核准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从业人员信托业务资格管理;信托赔偿金计提、行业自律等规定均为改变。(2)新增了对公司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的要求;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和危及稳健运行时的处置规定。(3)取消了内部审计和向监管机构报送资料的规定。(4)

6、对“接管”的规定作了较大调整:接管条件由“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和“监管部门认为必要”改为“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接管方法由整顿、重组,必要时接管改为接管或监督重组。二、业务范围和资产管理方式,在吸纳业界意见后已变为微调,但仍对信托公司未来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1、业务范围——资产管理类业务方面:(1)信托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等)、投资基金业务均未改变。(2)新增“有价证券信托”这一新品种。2、业务范围——中介业务方面:(1

7、)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咨询、资信调查等均未变。(2)取消了代理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和信用见证业务。(3)新增了居间业务、保管箱业务;在保留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的同时,新增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4)债券承销业务扩展为“证券承销业务”,为信托公司开展股票承销业务预留了政策空间。新办法将代理调整为居间,意义何在?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

8、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而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笔者认为,取消代理,是避免隐名代理与信托在实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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