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注意事项以及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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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注意事项应韩国国营企业或私营企业的邀请入境,欲与韩国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进行市场调查,商务洽谈等活动者;以安装,保修,验收进出口机器以及学习操作方法等目的短期逗留者;持有C-2(短期商务签证)4次以上访韩的人,则只需提供在职证明(原件),申请人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签证办理办理流程邀请者申请→许可与否:登陆电话服务及电子邮件通报认证号码→检查邀请者认证号码及通报被邀请者认证号码→被邀请者在签证签发申请书上记录认证号码申请签证→驻外公馆签证签发。不签发签证签发认定书,发给邀请者电邮(e-mail)通知

2、签证签发认证号码(如没有电邮(e-mail),发短信通知),申请者确认许可与否:ARS电话号码((02-2650-6363)许可的情况下,查看电邮(e-mail)和短信确认签证签发认证号码,或在网站上电子信访页“签证签发认定书查询结果”可确认许可与否及签证签发认证号码。邀请者通知被邀请者“签证签发认证号码”,被邀请者在驻外公馆备案的签证签发申请单子填写“签证签发认证号码”,然后申请签证签发。适用人员韩国的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C-3签证:为短期综合签证,适合90天以下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D-4签证:

3、为语言课程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D-2签证:为长期留学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专业课程申请人申请。除C-3签证是顺签外,D-4签证和D-2签证都是反签证受理范围韩国驻华(北京)大使馆受理范围:除驻青岛,香港,上海,广州,沈阳,西安,成都总领事馆管辖地区以外的中国地区。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内蒙古,新彊,西藏,靑海。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范围: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时间:签证申请09:00-11:30签证发给14:00-17:00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范围:上海

4、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受理范围:香港、澳门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受理范围:山东省青岛市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受理范围: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受理范围: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受理范围: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韩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受理范围: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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