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A作业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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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文档经济法A第1次作业三、主观题(共3道小题)5. 某商场新进一批以前未经营过的照相机,定价1880元。售货员误将标价牌制作为880元。顾客甲来逛商场,发现在别处要卖近2000元的照相机在此只卖880元,便一下买了两架。此后售货员去库房再次提货时才发现实际价格为1880元。商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查找,总算找到甲。但甲称,这两部照相机已被他先后都转让给了乙和丙,共得款2400元,他已用此款买了一部录像机。如果商场要追回照相机,去找另外二位买这两架照相机的人。商场迫于无奈,只好起诉到区人民法院,

2、请求对这一买卖关系予以撤销。请说出你认为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参考答案:  重大误解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商店自身有过错6. 甲服装公司产品积压,急于推销产品,便号召公司职工销售服装,并按销售量给予奖励。该公司职工A有一位朋友B在乙百货公司当业务员,于是A找B帮忙。按照乙百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凡进货都得经过领导批准。但B为了显示自己有本事,利用自己保留的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甲服装公司签定了一份购买甲公司7万元服装的买卖合同。A向公司交差后,领到一大笔奖金。不久,甲公司按这份合同给乙公司发去价值7万元的

3、服装,并通知银行托收货款。乙公司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认为其从未授权B购买此批货,所以他们不能对此负责,并通知银行拒付货款。甲公司则认为,合同上盖有乙公司的章,坚持要求乙公司付款。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诉至法院。问:本案如何处理?参考答案:表见代理合同有效7. 甲与乙系朋友,1988年10月8日甲因家中买房向乙借款人民币2万元。当时,甲向乙写有借据,借据上写明在1989年10月以前还清。到还款时间,甲未向乙还款,也未提及此事。因和甲关系很好,乙也不好意思提及此事。直到1994年2月,乙见甲既不还款,也从不提

4、及此事,只好向甲说明他等钱用,希望甲尽快还他。谁料,甲却声称并无此事。乙大怒,遂将甲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甲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归还的利息。区人民法院在对乙的起诉进行审查后,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请问:该区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参考答案: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经济法A第2次作

5、业三、主观题(共5道小题)6. 1988年2月10日,8岁男童裴勇在路过天山区某一居民楼下时,被该楼居民曹斌从楼上扔下的破花盆砸中头部。曹斌及裴勇之父随即送裴勇前往医院治疗。2月13日该医院作出诊断,裴勇头颅顶部颅骨凹陷性骨折。治疗半月后,裴勇基本恢复正常,曹斌为此支付医疗费四百余元。实用文案标准文档1994年1月初,裴勇出现阵发性昏迷,此症状时有发生。同年3月经医院作了检查后,诊断为“颅骨骨折后未排除外伤癫痫”。1994年5月,裴勇的父亲代理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裴勇因被曹斌砸伤后,头部未痊愈而

6、头痛、昏倒,要求曹一次性给付医疗费等3万元。而曹斌则辩称,伤害发生后,已对裴勇进行了治疗且裴勇已基本恢复正常,自己当时已支付有关费用,裴父一直未有异议,现时过5年,裴又向其索赔,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本案如何处理?参考答案:特殊时效中的短期时效的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末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7. 2001年12月

7、,赵海托吴民购买化肥,给吴民化肥款5000元。吴民买完化肥后,剩余200元,于是就用其中的50元购买了有奖邮政明信片。回村后,吴民将买明信片一事告诉赵海,赵海一开始不同意,后来一想快到元旦了,孩子们会用得上,于是就收下了。赵海的女儿将其中一张送给同学李杰。5月,该有奖邮政明信片中了一等奖,获奖金2000元,于是主张女儿要回明信片,再换一张给李杰。但李杰父母不同意。于是赵海诉至法院,认为明信片是其所买。根据上述事实,请分析回答下列问题:①吴民为赵海代买有奖邮政明信片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②吴民的购买行

8、为是否有效?为什么?③赵海的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的效力如何?为什么?④明信片的获奖权归属谁?为什么?⑤一日,李杰拿着该明信片出来玩,赵海和吴民相继发现,遂都向李杰要这张明信片,后来3人在抓扯中将明信片撕毁。根据明信片发行部门的规定,损坏的明信片不得兑奖。那么应当由谁来承担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①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②有效。《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求,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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