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

ID:39741067

大小:4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0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_第1页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_第2页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_第3页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_第4页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精选汇总3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上诉讼的,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32、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4、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5、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

2、认。  36、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二个月;一并受理的案件审限与该西案件的审限相同。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1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

3、、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本站整理一些基本法律常识以供考生参考。  41、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42、行政监察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43、对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4、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延长的,

4、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4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由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47、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被侵害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侯日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该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

5、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49、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0、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

6、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0、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阅读了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由”常识”来看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目  61、管制期限:

7、3个月--2年  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

8、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