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玲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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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市恒通驾驶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驾校、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驾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驾校名称:平凉市恒通驾驶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驾校)第三条驾校住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西路157号。第四条驾校营业期限:自设立之日起至永久。第五条执行董事为驾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驾校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驾校承担责任。驾校以全部财产对驾校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驾校、股

2、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驾校的经营范围:以驾校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九条驾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驾校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三章驾校注册资本第十条驾校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路石550人民币91.67%陈洁50人民币8.33%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驾校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3、,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二条驾校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驾校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第十三条6驾校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驾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驾校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四条驾校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在驾校弥补亏损后提取公积金及税后利润分取红利;(二)对驾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问;(三)查阅驾校会计账簿,查阅、复制驾校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

4、、财务会计报告;(四)驾校终止后,依法分得驾校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驾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驾校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驾校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驾校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驾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驾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5、损方案;(八)对驾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驾校债券作出决议;(十)对驾校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驾校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驾校章程;(十二)对驾校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驾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第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6、和临时会议。6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

7、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驾校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驾校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驾校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驾校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驾校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驾校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驾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

8、股东权利。第五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二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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