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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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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高淳区硕达蔬菜专业合作社章程(二O一一三年五月十八日第一次成员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及规范本社活动行为,提高运作水平,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由陶立春、赵小顺、章小生、王小牛、杨雪梅等5人发起,于2013年5月18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名称:南京市高淳区硕达蔬菜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额500万元,流转土地216亩。本社法定代表人:。本社住所:高淳县固城镇花庙村村委。经营范围:【、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期限:年(2013年5月日至20年月
2、日)。】第三条 本社是出资入股,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为成员发展生产。第四条 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民主管理、利益共享、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第五条 本社坚持以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第二章成员和股份第六条本社坚持以 入股,以作为作价出资的依据,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第七条 加入本社,签订书面入社申请书和认股书,方可加入本社。第八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3、;(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第九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第十条 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三)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
4、产;(四)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五)承担本社的亏损。第十一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被本社除名的。第十二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成员资格终止时,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第十三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2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
5、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本社对被除名成员,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第十五条 本社按照成员入股数额,建立登记簿,并发给股权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等成员;(三)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四)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五)审
6、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六)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第十七条 本社每十名成员,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部分或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八条 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一)
7、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理事会提议;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表代理。一名成员代表只能代理一名成员代表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代表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合作社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合作社形式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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