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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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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根据《德育大纲》和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评定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评定的内容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个方面,附加部分是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为内容。(一)基础部分1.政治思想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合唱国歌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活动,有献身于社会志义事业的思想。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2、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时事政策等教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现象,正确评价各种社会思潮。上进心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2.道德品质方面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竞争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谦虚宽厚、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有社会责任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3.学习态度方面热爱专业,学习目
3、的明确,勤奋学习,懂得本专业职业道德。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实验实习规则,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测验、考查、考试不作弊;积极进行各种实践活动和技能训练。勤于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4.遵纪守法方面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组织观念强。听从教育,服从管理和指挥。参加集会安静听讲,观看文体比赛,行为文明,不起哄喧哗,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派,不讲粗言秽语、不说低级下流话;不吸烟、不酗
4、酒、不赌博、不吸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遵守食堂和宿舍的管理制度。5.生活作风方面艰苦朴素、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爱惜粮食、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穿戴整洁、大方得体,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正确把握异性之间交往分寸,在校期间不谈恋爱。(二)附加部分1.加分项(1)学期全勤加8分(无旷课,迟到早退不超过二次)。(2)担任社会工作职称:①学生会委员、团委委员称职加8分。②团支委、班委职称加6分,宿舍舍长、小组长职称加4分。③科代表称职加3分。④校优秀通讯员及广播
5、员加4分。(3)在全校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获奖:①被评为“优秀团员”或“学雷锋积极分子”的加8分。②学期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个宿舍成员加5分。③在各项文体竞赛中获第一名的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至六名加l分。(4)在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①获省级的竞赛获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6分。②获市级竞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5)做好事表现突出:班级设立好人好事记录部,期末由班主任根据各人做好事的表现情况加2-8分。(6)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班主任对勇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的学生在2—8分范围内提出加分意见,由专业科核定加分。(7)受省级表彰一次加15分,
6、受市级表彰一次加10分,受学校表彰一次加8分。2.减分项(1)早读、上课、自修、集会、升旗迟到或早退,每次减1分。(2)旷课(包括早读、上课、自修、集会、升旗等)每节(次)减3分。(3)请事假每节减0.1分,每天按8节计算。有市、县级医院或校医核准的病假不减分。(4)升旗、集会不穿校服,开会期间睡觉、吃零食、讲话、看书、听收录机等,每次减1分。(5)上课或自修课期间睡觉,或有聊天、制造噪音等影响课堂纪律和影响其他人学习的行为减2分。(6)在学校公共场所衣冠不整齐、穿拖鞋或奇装异服、染彩发,男生留长发减5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7)不按规定佩戴胸卡每次减1分;使用他人证件、校卡或把证件、校
7、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减5分;涂改、伪造校卡、学生证或其它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减10—15分。(8)在早上起床前、中午或晚上休息时间吵闹、打扑克、下棋、开收音机等而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减3分。打闹、起哄的,视情节轻重,减1-10分。(9)在非运动场地进行球类运动,如在非足球场踢球或在宿舍楼、教学楼、草地打球,每次减1-5分。(10)夜归的每次减3分,在宿舍点蜡烛的,每次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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