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

ID:39591565

大小:2.10 MB

页数:134页

时间:2019-07-06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_第1页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_第2页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_第3页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_第4页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最新工伤、医疗期、病假与女职工“三期”管理技巧2课程内容工伤事故处理与工伤待遇计发口径医疗期与病假管理实务女职工“三期”管理实务3专题一:工伤事故处理与工伤待遇计发口径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意见稿概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办理工伤待遇的计发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处理工伤职工的特殊权利4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意见稿概览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减轻了企业在工伤赔偿上的负担加大对未参保企业的处罚力度发生事故后可以“亡羊补牢”增加报告制度并缩减了工伤处理的程序提高了工亡待遇标准5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1删1增1减删除了“上下班交通事故”属工伤增加了“吸毒”不属于工伤减去了“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不

2、属于工伤6减轻了企业在工伤赔偿上的负担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所需交通、食宿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来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修订意见稿调整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加大对未参保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加对未参保用人单位的罚款、收取滞纳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比如,按日加收欠缴工伤保险费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的,处上年度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8发生事故后可以“亡羊补牢”对于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现行《条例》是由企业完全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修订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及罚款后,由

3、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9增加报告制度并缩减了工伤处理的程序增加了及时报告制度发生工伤后,企业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再是前置程序。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10提高了工亡待遇标准方案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工资的,以全省月平均工资计发。方案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至

4、8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关键7种属于工伤的情形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3种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12(一)工伤认定的关键存在劳动关系具备“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实行无过错原则用人单位举证原则在实践中,工伤认定有扩大化倾向13(二)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5、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4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理解“工作时间”,既包括正常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15工作原因的理解职工工作期间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可否视为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拓展训练受伤,可否视为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可否视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旅游、休假等活动,可否视为工作原因?1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6、外伤害”的理解“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17职业病的理解我国目前规定职业病有115种,职业病必须在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18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理解19上下班机动车事故20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新旧法律对比劳动合同法新法(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旧法(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

7、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VSVSVSVS第一,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第二,新规定不再强调“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第三,新规定不再强调“道路交通”。21上下班途中、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理解“上下班途中”,虽不要求规定时间和毕竟路线,但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