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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6
《《大唐南京发电厂1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30.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所在行政区:栖霞区环评编号: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稿)项目名称大唐南京发电厂1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盖章大唐南京发电厂建设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号申报日期2015年3月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
2、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
3、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委托单位:大唐南京发电厂项目承担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7号法定代表人:朱忠湛
4、项目主持人:孙哲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A19070330900编制人员: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姓名编写章节签名或环评岗位证书号孙哲(环评)登记证A19070330900号项目主持丁超岗证字第A19070076号技术负责孙哲(环评)登记证A19070330900号审核王海涛(环评)登记证A19070010400号审核黄晔(环评)登记证A19070271000号审核审定:蒋乐平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第A19070171000号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大唐南京发电厂1号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法人代表—联系人郝**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1
5、003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苏经信电力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员会[2015]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火力发电D4411占地面积不新增绿化面积--(本项目无新增)10873.7410873.7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环保投资100%万元万元总投资比例年工作工程计划进度2015年4月开工,2015年6月建成投产5200小时数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产品产量:脱硫脱硝处理后实现1号机组出口烟气中333NOX≤50mg/Nm;SO2≤35mg/m;烟尘≤5mg/m。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石灰石粉18500t/a、液氨75t/
6、a、脱硝催化剂39t/a,具体见表2。主要设备:见表3。能电545万kwh重油—燃源油年燃煤—轻油—用量燃气—其它—新增年总用水量0年总排水量(万吨)0给排循环水量(万吨)0工业污水(万吨)—其其水中中情新鲜水量(万吨)0生活污水(万吨)—况全部处理回用新鲜水来源长江排放去向不外排1工程内容及评价标准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建设背景大唐南京发电厂地处南京市远郊宁镇交界的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内,距市中心约45km,处于长江镇扬河段世业洲汊道南岸(地理位置见附图1)。电厂现有2台660MW超超临界参数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0年8月、12月建成投产,两台机组建设时已同步安装脱硫、
7、脱硝和除尘装置。根据国家环保部2011年7月29日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号),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南京市在重点控制区范围之内,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SO2的排放浓度333不大于50mg/m,NOx的排放浓度不大于100mg/m,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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