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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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劳发[2004]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中央、省、市直企业,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及诊疗科目表                 二○○四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工伤保险医疗 结算 管理 通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4年2月6日印发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为保障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条

2、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保险就医实行定点医院协议管理。与市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签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的医院,作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简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本着“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向工伤职工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二、参保单位发生因工伤害事故,应将受伤人员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因情况紧急需就近到非定点医院抢救的,用人单位须在三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受伤参保职工到定点医院救治,用人单位

3、应向医院出具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定点医院应主动询问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向首诊医师和医保科说明情况,并在三日内补交参保证明。受伤职工在认定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所在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仍在院治疗的,用人单位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到经办机构备案,并由经办机构通知医院实行挂帐管理。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四、定点医院要实行一日清单和月报表制度。定点医院对工伤病人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填制一日清单,作为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结算费用的原始凭据。定点医院每月按规定时间将工伤患者出入院及所发生的医

4、疗费用情况,向经办机构报表。实行微机联网后,应按信息管理要求实时向经办机构传送信息数据。五、工伤保险用药暂参照我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因伤情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的,须经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使用,审批也可用传真方式办理。未经经办机构审批,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的目录外药品,其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伤者或其亲属自行同意使用的目录外药品,其费用由本人负担。六、工伤职工因伤情需做ct、核磁等大型仪器检查或特殊治疗的,须由定点医院的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经定点医院医保科同意,报经办机构审核后方可进行。因抢救等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治疗的,可先行

5、检查、治疗,三日内补办核准手续。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大型医疗设备和特殊治疗项目的管理,严格掌握诊疗指征,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应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七、工伤职工住院床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普通病房标准结算;因伤情需住监护病房的,其床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监护病房标准结算。住监护病房职工伤情缓解后,定点医院应及时调整病房。八、工伤职工因伤情需安置心脏起搏器、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或治疗中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的,由定点医院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方可使用。使用上述进口产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结算。九、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异地就医的,须经专科

6、或三级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并附单位和个人申请,报经办机构审核。异地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结算。十、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外埠医院抢救已脱离危险期、且伤情基本稳定的,应及时转回本市定点医院治疗。职工公派出国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境外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国内同等伤情的平均费用予以报销。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救治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管理。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的,其医疗费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

7、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十三、按照有关规定确认属于旧伤复发或专科特殊医疗依赖的,须持《职工因公伤残证书》到经办机构指定的旧伤复发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四、经确认符合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在伤病相对稳定时,早期介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其康复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五、工伤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职工工伤(含康复)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核定后的

8、定点医院上月发生费用拨付定点医院;对单位或个人垫付费用的报销,要核准后即时办结。 十六、定点医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发生费用工伤保险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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