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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6
《关于塔吊、电梯、电动吊篮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塔吊、电梯、电动吊篮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各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制规定“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等特种设备必须集中归口到专业吊装分公司管理,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塔吊等特种设备,必须统一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协调,专业吊装分公司解决,项目部不得自行对外租用设备。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锚固等作业必须先有方案和技术交底,实施过程中必须有领导带队和现场指挥,拆、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精神,针对公司目前的管理体系及经济承包形式,对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的使用管理规定做如下补充:一、配备原则: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凡施
2、工现场(承包形式不限)所需要的塔吊、电梯、电动吊篮必须经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协调,由吊装分公司负责配备,一律执行市场价。二、工作程序1、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下属项目部因施工需要使用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的,由项目部向管理公司的设备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公司的设备管理人员与吊装分公司联系,吊装分公司与项目部签定租赁合同,并根据项目部所需的设备型号进行交底。项目部根据吊装分公司的交底,编制塔吊(电梯)基础施工方案,报项目管理公司技术、设备、安全相关部门会审,并经项目管理公司总工审批后,项目部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基础施工完毕条件准备就绪后,向项目管理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3、,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验收。塔吊安装完毕,初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管理公司,与吊装分公司共同复检,复检合格挂牌后投入使用。电梯安装完毕,初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管理公司,与吊装分公司复检,复检合格挂牌后投入使用。电动吊篮安装完毕,初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管理公司,与吊装分公司复检,复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发展部、安全管理部对项目管理公司使用的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的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资料等进行抽查。2、扩大式分包和整体分包工程对扩大式分包和整体分包工程的项目部因施工需要使用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的,按公司贯标程序文件附件《塔吊、电梯、电动吊篮计划申请安
4、装使用工作程序》执行。三、自行租用外部塔吊、电梯、电动吊篮1、如特殊情况需自行租用外部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的,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及分管领导审批,在签订租赁(拆装)合同前将出租方(拆装)的营业执照、资质、设备租赁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物资设备部审核、备案,租赁(拆装)合同到公司物资设备部盖章生效。2、根据出租单位的技术交底,项目部编制塔吊(电梯)基础施工方案,报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技术发展部、物资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会审,并经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总工审批后,项目部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3、基础由设备拆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组装,组装后由设备拆装单
5、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资料(含基础验收)。由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组织技术发展部、安全管理部、吊装分公司对设备进行复检,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吊装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服务管理协议,纳入吊装分公司的统一管理,并收取租赁费的8%作为服务费。四、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仍按原规定执行。此补充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物资设备管理部200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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