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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5
《电大法学本科《刑法》判断题及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电大法学本科《刑法》判断题及答案A按照现代刑法的个人责任原则,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作为是指消极地不实施刑法要求实施的行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及时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丙发现李四掌管大量公款,即和其策划挪用一定款项赌博,李四欣然应允,就“借用”公款50万元给丙,丙属于单纯使用公款,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X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C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
2、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X)对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之日起算。(X)对于利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故意逼迫他人自杀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仓库保管员丁在一群盗贼正要把货物往外搬运时,拿起斧头逼着将货物夺回,该情形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不以犯罪处理。√D单位犯罪必须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所以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X)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双罚制。×对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判
3、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之日起算。×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利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故意逼迫他人自杀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F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刑法所规定的,具有法定性。√窗体顶端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的问题,犯罪构成回答“犯罪怎样才能成立”的问题.窗体顶端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的问题,犯罪构成回答“犯罪怎样才能成立”的问题√非实行行为是指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起补充作用的行为。(√)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所以它们对犯罪构成不具有决定性作用。(X)犯罪对象
4、决定犯罪的性质。(X)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都不是犯罪构成的所必备的主观要件,它们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x)窗体顶端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发生。(X)窗体顶端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的实行阶段。(X)窗体顶端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意味着如果发生了任何危害结果,都不成立犯罪中止。x法定刑有数个量刑幅度,从轻情节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X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X)犯罪是人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包括犯罪的主观方面和
5、犯罪的客观方面两个要件。×G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X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窗体顶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窗体顶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X)窗体顶端根据具体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X)惯犯虽有数个同种之罪,在立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以法定的一罪处理。√窗体顶端窗体顶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
6、的人都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J减刑其实就是改判。X减刑不同于减轻处罚。√甲在参与聚众斗殴中将乙打死,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X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之中撞上汽车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X紧急避险不适用于在职务上或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消防队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窗体顶端甲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甲成立正当
7、防卫。(X)窗体顶端甲在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甲成立故意犯罪。√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教唆人单独构成间接正犯。(√)窗体顶端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X)窗体顶端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甲属于犯罪未遂。(√)窗体顶端甲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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