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518320
大小:479.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7-05
《宏观经济、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分析预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市场调研部2011年2月2011年宏观经济、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及对汽车市场影响分析预测目录2010年宏观经济回顾2011年宏观经济及政策预测对汽车市场影响预测2010年中国宏观经济回顾2010年中国经济的实际呈高位回稳态势,整个实体经济已经从恢复性增长阶段步入到常态化增长轨道;2009年与2010年刺激政策的推出,和实体经济对信贷需求的增大,导致全年流动性过剩,进而使得资产价格居高不下。与此同时,由于流动性过剩和经济泡沫的蔓延,导致CPI在食品价格和房价的双重拉动下,出现持续攀高的现象,通胀压力巨大;中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增长的动力机制呈现出优化和多元化特征。经济增长的动力
2、机制逐步向内需拉动型转变。2010年,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在56%左右,第一次超过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大动力,呈现出增长多元化趋势;2010年经济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中货币政策的作用大于财政政策,因为货币政策带来的货币供应量远远多于财政政策带来的4万亿,使得消费提前、投资加大。2011年中国宏观经济预测2010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新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对2011年经济产生较大影响,GDP增速8-9%。货币政策的转向,会使2011年的信贷规模、资金投放有所回落;财政政策的内涵发生变化,从两年前以“保增
3、长”为核心转为“稳增长”、“调结构”。这样的变化会使财政支出总量略微回落,支出的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将会进入治理通胀的阶段;大型基础建设项目,转向战略性新型产业以及公共服务、民生工程领域;2011年的财政政策一方面通过较大的支出稳定增长局面,另一方面通过支出结构的重大调整,来满足“调结构”的需求;2011年,在积极稳健的经济政策下,经济增长的方式也将进行一系列调整。比如,新型战略性产业将替代旧产业,对简单一次性消费刺激转向制度调整型的中长期消费拉动,从简单的进行低端消费刺激转向高端消费刺激等;我国经济走势以平稳为主,增长变化不会太大。具体预计为,一季度相对走低,二、三季度走高,
4、四季度趋稳;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仍是投资而不是消费,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将持续整个“十二五”期间。其结论,主要是基于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期,社会投资还有很大空间;外需拉动市场阴晴不定。今年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会有所放缓,各区域市场会出现分化,发达国家经济放缓和新兴市场经济相对过热并存。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会给中国出口带来一定影响。由于欧美经济出现疲软,美元指数将出现大幅波动,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化很大,我国将面临较大的输入型通胀压力。此外,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摩擦也可能上新台阶;由于中国贸易结构的多元化,贸易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2011年我国对外贸易额总体有所下降,但预期降幅不会
5、太大;全球经济总体将继续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但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速仍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一种迟缓的状态。全球主要经济体尚未完全复苏,意味着外需尚未充分启动,加之人民币升值,会对我国的出口造成较大压力。2011年开始实施的汽车产业相关政策2010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生产、销售的各类客车产品均应符合本通知要求以下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车、半挂车产品出厂配发整车出厂合格证时要随车同时配发实车车辆识别代号的拓印膜、实车拍摄的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对发生重特大交
6、通事故的车辆,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车辆产品一致性进行专门调查;新申报《公告》的卧铺客车产品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缓速器、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所有车轮均为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发动机后置的卧铺客车产品还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新出厂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必须按规定装备汽车行驶记录仪。《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规定,国Ⅳ排放限值的实施日期为2010年7月1日,在售车辆推迟1年执行,既2011年7月1日执行;因为国内油品质量不能适应实
7、施第Ⅳ阶段限值标准(简称“国四标准”)的需要,工信部曾向环境保护部反映了国四标准推迟实施的建议,时隔20个月之久,在国四标准实施日期将近之际,环境保护部才不得已对国四标准实施日期的调整做出回应,于2010年12月21日向中汽协会发出《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制实施日期的复函》,表示:由于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经有关部门商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按原规定日期2011年7月1日执行,届时达不到国四标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