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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4
《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1版考试大纲编写方式的变化1在2005年、2006年和2008年修订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出台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了第4次修订。本次考试大纲修订的方式是:知识型考核知识+能力考核考核转变《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的调整情况2“安全生产法律概述”标题修改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分增加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分删除的内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分增加的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删除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
3、系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之中。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08版教材与2011版对比2008版2011版备注安全生产法1部1部安全生产单行法律3部4部增加1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4部6部增加2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1部12部增加1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部12部删除2部,增加9部合计24部35部增加13部总之,35步法规,再加上法律基础知识,从内容上繁多,学习和记忆都是困难。根据历年考试题目分析,法规科目涉及到教材中所有的法规,其分值在2-
4、3分,只有《安全生产法》的分值在20-25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目的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5对于考生来讲,从要求的深度上——难以做到掌握和运用,更难做到分析、判断和解决…………复习捷径63、先重点,后宽泛。1、先看书,后做题。2、先理解,后记忆。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7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试内容及要求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
5、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8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狭义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广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
6、主。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法律规范9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技术规范规范分为两大类社会规范遵守技术规范规定为法律义务10法律规范由3个要素构成: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法律后果的规定。法律规范——既可以把这3个组成部分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
7、中。密切联系不可缺少11(三)法的本质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2.关于地域的效力3.关于时间的效力我国采用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五)法的特征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法具有下列特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六)法的分类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8、:(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二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三是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四是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2)法律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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