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ID:39514736

大小:4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04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_第1页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_第2页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_第3页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_第4页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锦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9月4日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凤海2013年11月13日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

2、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第三条市财政部门是我市财政投资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财政评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对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四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需要,市财政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市财政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审。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不得向被评审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市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所需评审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7—财政投资评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廉洁、节约的原则。第七条建立政府

3、投融资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拨付资金,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先评审、后移交资产”。第八条市财政部门、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所进行的财政投资评审活动,依法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评审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第九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五)其他政府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六)需要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者专项资金。第十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

4、法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二)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审核;(三)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审核;(四)项目概算、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增减项及索赔等情况过程审核;(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七)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八)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第十一条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二)对项目概、预(结)、决算进行单项评审;(三)对政府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第三章评审的职责分工—7—第十二条市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

5、)制定完善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规范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业务工作;(二)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三)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四)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五)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六)根据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七)按规定向接受委托任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支付评审费用。第十三条

6、 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二)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签署意见并上报主管市长,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项目主管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等评审资料研究确定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送达市财政部门;(四)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需书面反馈意见;(五)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额度比较大的变更索赔等事项,比照上述程序由主管市长同意签字后送达市财政部门评审;(六)根据市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第十四条项目建设

7、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职责:(一)向评审机构提供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二)积极配合评审机构核实问题,配合取证工作,不得拒绝、隐瞒或者提供虚假资料;—7—(三)自收到评审机构出具的初步评审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初步评审结论;(四)对评审机构出具的最终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