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446033
大小:42.1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03
《博联法硕提供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资料【法理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博联教育,法律类、公安类专业课考试辅导第一品牌博联法硕提供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资料【法理学】本资料由博联法硕提供,适合强化阶段适用,属于背诵资料。博联法硕,专注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查看更多资料,请登录博联法硕网站。第一章绪论1.法学的概念答: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法学具有如下特征:(1)法学是一门科学。(2)法学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2.法学的研究对象答:(1)从对象上看,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如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意识以及与其相关的各种条件和因素都
2、属于法律现象的范畴。(2)从任务上看,法学必须对法律现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3)从层次上看,最浅层是创制和适用法的方法和手段;次层是法学原理、原则;最深层是法的规律性。【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不同层次,最深的层次是创造和适用法的方法。×3.法学体系标准分类法学部门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
3、学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角度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注释】(1)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如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2)应用法学:研究现实的国际、国内法律制度的,如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3)法学边缘学科,也称法学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学等。【应用】法理学、法制史、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6博联教育网址:www.bolianedu.com博联教育,法律类、公安类专业课考试辅导第一品牌4.法学的产生条件答:法学
4、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应用】人类社会自从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法学。×5.法学的历史发展(了解,如果考会在法制史中考查)答:(1)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在中国,法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直接或间接探讨法律问题的学派。在西汉中期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儒家的法律思想一直占统治地位,法学衰微。鸦片战争以后,法学领域开始
5、传入一些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2)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见下表。【应用】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派别。×6.西方法学主要流派(高频考点★★★★★)西方法学的发展情况见下表,只需抓住重要时期和重要成就即可。时期法学发展情况古希腊法学最早起源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中世纪法学丧失独立性,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12-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17-18世纪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重要法律思想、理论、学说——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18世
6、纪末-19世纪三大法学流派是指哲理法学派(康德、黑格尔)、历史法学派(胡果、萨维尼)和分析法学派(边沁、奥斯汀)。20世纪新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新分析法学派、行为主义法学派、存在主义法学派、综合(统一)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和“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纷纷问世【应用】(1)法学在西方发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2)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3)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注释法学派。√7.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些观点/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在理论观点上的不同6
7、博联教育网址:www.bolianedu.com博联教育,法律类、公安类专业课考试辅导第一品牌答:(1)法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2)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3)法的历史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否认法的超历史性和永恒性,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将会趋于消亡。【应用】(1)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
8、者承认法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