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_2015021314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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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为质检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按照质检行业职业标准的要求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训基地是指经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统一批准并公布,承担质监行业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强化训练的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第三条各实训基地只承担相关职业的培训工作,考试、鉴定工作由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第四条申报建立实训基地的条件:(一)具备承担质监行业职业标准要求的场地、仪器和设备;(二)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分管实训

2、工作;(三)有进行实训的完整工作方案;(四)具备开展实训的师资力量(每个职业2名及以上教师);(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考评人员(每个职业3人及以上)和督导人员(2人及以上);(六)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五条实训基地的培训教室必须自有,且达40平方米以上(满足20人同时进行培训和理论考试);实验设施和设备应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有充足的实习工位(7名以上人员同时实操实训)。实验设备和仪器设备租用其他单位的,要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租用期限不少于三年。第六条实训基地审批程序:(一)符合申报建立实训基地条件的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院校及培训机构,根据自身能力,按职业、等级等向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

3、请,并填写《实训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二)指导中心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实地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指导中心;(三)经审核确认合格的,由指导中心颁发准予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或证书;(四)实训基地与指导中心签订指导服务合同。第七条实训基地必须在批准的职业范围内开展实训工作。第八条 实训基地的职责:(一)根据需要以及指导中心的批准,开展鉴定申请人员的实训工作,包括基础知识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二)受指导中心委托,承担申请鉴定人员的申请资料审查等工作。即:申请人填写《质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

4、的复印件向实训基地提出申请。基地根据《质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三)根据指导中心安排,承担组织申报人员按指导中心批准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鉴定等具体工作,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务。第九条实训基地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建立培训人员每日签到制度。对于手工实际操作,要有相关的仪器使用记录、操作过程及结果记录、答题卡等相关记录内容。培训时间、内容、实训过程等要符合国家标准或其他有关要求。第十条实训基地应于每年末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职业技能实训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指导中心。每季度开始前

5、1个月报每个季度的实训鉴定申请。鉴定工作申请主要包括:(一)鉴定范围:即职业(工种)、等级。职业(工种)的名称要准确、规范;(二)鉴定人数:各职业(工种)、等级预计人数;(三)计划鉴定的时间;(四)对考评人员、督导人员的需求,以及对指导中心实施鉴定计划的建议。第十一条指导中心根据各地申请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鉴定工作。同一职业(工种)需要鉴定的人数20人以上的,指导中心可以组织在申请鉴定的实训基地开展鉴定工作;不足20人的,合并到其他实训基地(或鉴定站(点))的相同工种中一并开展鉴定工作(特殊项目除外)。第十二条鉴定地点、考评人员、督导人员等安排,按照就近节俭的原则。每次实施鉴定

6、前,指导中心根据鉴定需要,统一安排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到实训基地开展鉴定工作。第十三条参与鉴定的考评、督导人员按保密制度等相关要求,从统一的指导中心题库中抽取与职业(工种)、等级相应的考试试题,并按保密要求以及指导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鉴定方式等相关考务管理要求,开展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第十四条所有参加鉴定的考评、督导人员都要签定《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见附件3)第十五条在实训基地开展的鉴定工作结束后,由考评、督导人员将鉴定结果、鉴定申请人员等有关资料统一上报到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审核后,对鉴定申请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第十六条实训基地要加强师资

7、队伍、考评人员队伍、督导人员队伍以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实训及接受委托承担鉴定等相关工作。第十七条各实训基地只能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实训活动,不能异地开展实训工作,特殊职业经指导中心批准的除外。第十八条各实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职业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试卷的要求开展实训及考试鉴定等工作。第十九条实训基地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强化实训效果,加大教研教改力度,积极推进教学创新工作;探索开放、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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