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ID:39397844

大小:19.0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7-02

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_第1页
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_第2页
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_第3页
资源描述:

《行政许可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8项,项目名称: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条及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行使审批权。自治区、地级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四、行政审批条件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财政政策的要求。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南宁市管辖范围内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单位)相关经费申请。六、申请材料(一)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申请报告及政策依据2份。2(二)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开支详细预算及测算依据2份。(三)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申请书项目评估立项报告2份。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6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

3、、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1-2189195投诉电话:0771-2189253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2附件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6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行政审批办公室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相关申请单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限23个工作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限3个工作日)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3个工作日)办

4、公室制作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行政审批办公室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