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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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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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摘要】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风险的划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文从引起风险发生的事由和风险的内容两个角度,界定了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具体涵义;介绍了关于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时间的各种理论;并分析了违约对货物买卖风险转移的影响。【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 风险转移 违约责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货物经常要做跨国界移动,因此相对于普通货物买卖来说面临着更多的风险,风险负担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方式来决定风险的承担,而在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极易发生纠纷。要解决风险负担问

2、题,首先必须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有清楚地认识。   一、风险的界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货物的意外毁损灭失,包括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的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吹落,沉没,渗漏,受潮,发霉以及不属正常损失的腐烂变质等。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予以阐析:  (一)从引起风险发生的事由的角度8如果从发生事由的角度来界定,在货物买卖中的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既包括可归责于买卖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造成的损失,也包括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造成的损失;狭义的风险则仅指“货物在高温、水浸、水

3、灾、严寒、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1]或“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被盗、被火烧毁、被水湿损以及腐烂变质等”[2]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  (二)从风险的内容角度界定传统民法理论从内容的角度,一般把风险分成价金风险和给付风险两种。“所谓价金风险,又称对价风险,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买卖标的物毁损灭失时,或者说致使给付一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时,其对待给付(即价金的支付)是否仍然存续的问题。而给付风险,又称履行风险,是指负担此风险的人有义务去使该约定的给付无论如何成为可能,当

4、该给付变为不可能时,不管是否可归责于该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其皆负有债务不履行的责任。”[3]持这种观点的代表有拉贝尔、施米托夫。对风险的理解和界定之所以存在分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界定影响着风险转移和违约责任之间的关系,如果将风险界定为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则会造成违约和风险的混淆,因此本文对风险的界定采狭义说。二、风险转移的时间长期以来各国法学家对于如何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并体现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其中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三种:8一是合同订立时转移。罗马法和现代瑞士法均采纳了该理论。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可以更好的督促当事

5、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观点明显有失公平,偏重于保护卖方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当事人双方一般相隔较远,合同虽已订立,但是履行方面较复杂,期限较长,一般情况下合同即使已经订立,货物仍然在卖方的占有和控制之下,此时即将风险转移于买方,卖方不负担风险,容易使卖方疏于保管货物,而造成损失,这就使得买方承担的风险明显大于卖方,显然对买方是很不公平的。二是所有权转移时转移,即“物主承担风险”原则。英国货物买卖法与法国民法典均采取此原则。这一原则的理论基础是: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有权享受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种观点也是有很大弊端的。所有权经常与占有权分离,很

6、多情况下买方已经占有了货物,但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依然在卖方手中,风险也仍然由卖方承担,显然加重了卖方的责任。还有分期付款买卖,买方已经占有了标的,但是未付清货款前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对卖方来说,显然增加了极大的风险负担责任,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另外,所有权的转移本身不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在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所以,以所有权转移定位风险转移是不符合立法技术要求的,也难以从实务角度合理服务于国际贸易的需要。三是交付时转移,又称交付转移风险原则。是指以货物的交付作为转移风险负担的时间标准,而不考虑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以交付为风险转移时间,为当代大多数

7、国家的立法和理论界所采纳。8如《德国民法典》第446条《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509条。这种交付时转移的规定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并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采用。我国《合同法》也基本上吸收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制度,以货物的交付为风险转移的时间。笔者认为,以交付货物的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是有其合理性的。货物交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货物的流通,达到各取所需,以交付货物的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就是从保管货物的角度出发,利于货物顺利、安全的交易。谁占有货物谁就负有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使货物免遭损失。同时,货物的交付是一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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