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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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监督抽查工作 程序及要求2010年5月主要内容抽样准备抽样样品确认检验判定结果确认一、抽样准备明确抽查范围★明确抽查对象★明确抽查品种★明确抽查时间★准备相关抽查材料★抽查范围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和农药使用情况,重点抽查用于蔬菜、水稻、果树、茶树、小麦、玉米等重要农作物的农药产品,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是否符合要求。具体明确了各地的抽样范围及数量要求。抽查的农药应当是2008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抽查对象以乡镇农贸市场为抽查重点,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不得少于总抽样量的70%。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产品,特别要对近年来质量、标签存在严重问题的农药生产

2、企业、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抽查。◆抽查品种重点抽查含有以下农药有效成分的产品:(一)杀虫剂: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毒死蜱、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丁硫克百威、甲氨基阿维菌素、杀虫单、三唑磷、吡虫啉、噻嗪酮、啶虫脒、氧乐果、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克百威、虫酰肼、氟铃脲、高效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哒螨灵、噻螨酮、杀扑磷、氰戊菊酯、炔螨特、甲氰菊酯、双甲脒、联苯菊酯、溴氰菊酯等。(二)杀菌剂:多菌灵、福美双、稻瘟灵、三环唑、三唑酮、烯唑醇、甲基硫菌灵、腈菌唑、百菌清、戊唑醇、代森锰锌、霜霉威、苯醚甲环唑、异菌脲、烯酰吗啉等。(三)除草剂:草甘膦、二氯喹啉酸、苯磺隆、莠去津

3、、2,4-滴丁酯、百草枯、烟嘧磺隆、乙草胺、氯氟吡氧乙酸、草甘膦等。◆抽样时间抽查时间:根据各地农业生产实际,结合上报监督抽查结果时限要求,在用药高峰前开展监督抽查。◆抽查材料监督抽查任务文件原件抽样介绍信、工作证、执法证件抽样单、复写纸、封样袋、封条等与监督抽查工作相关的材料。抽样单、封条应当加盖公章。◆二、抽样1.出示抽查文件和介绍信,说明抽样目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前应向被抽查企业(经营者)出示有关抽查的文件和抽检人员有效证件,说明有关情况。参与抽查工作的单位(或抽查人员)应当与文件、介绍信相符。2.选取符合条件的样品与抽样任务相符:产品类型、使用范围,生产日期

4、等;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如何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看产品外观看产品价格:与同类产品价格有明显差异看防效反映:与相同或相似产品相比,防治效果特别突出的产品。看产品标签:农药名称、三证号、使用范围、宣传语言、企业的暗示看企业名称看以往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主要类型1.混配制剂产品;2.同一农药品种有效成分含量相对低,或含有增效剂或渗透剂的产品(有的企业擅自加入其他农药);3.中小企业的产品(查《农药登记公告》);4.分装产品。擅自添加农药成分---高活性的农药品种: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菊酯类农药等;---速效性农药:高毒农药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5、--最新登记的混配制剂中的配方---最近登记并处于专利保护期的农药或刚过保护期的农药品种3、填写抽样单(1)抽样单上的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含量、生产日期(批号)、农药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必须与所抽查产品标签内容完全一致,即使发现其有错误也不能修改。(2)被抽查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公章或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联系方式按实际抽样地点填写。不能仅凭被抽查单位人员口头说明或名片、监督服务卡上的信息填写。更不能写成“农业执法大队、农业局”。(3)要询问并注明农药来源、数量,必要时附上相关证明,如发票。(4)抽样单上应当由承担抽样单位的人员同时签名(至少要两人)。其他

6、参与抽样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名,但不能代替文件中规定单位的人员。被抽查生产或经营单位应当由负责人或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确有特殊原因无公章的,应当由其在抽样单上注明。(5)发现包装箱内有合格证的,要将其粘贴在抽样单上。(6)在企业仓库抽取的,必须是附有合格证的成品。3、填写抽样单4、封样(1)封样单上应有抽样单位的公章(最好有双方的公章或签名),并注明封样日期。(2)核对所封的样品与抽样单编号对应的产品一致。避免在同一地点同时抽取多个样品时装混样品。(3)同一样品,应当封好两份,一份由抽样人员带回,一份留在被抽查单位供复检等备用。(4)所封样品的数量至少要满足正常检测2倍所需

7、的数量,但也不必太多。(5)应当检查所封的样品是否有被打开的可能性,必要时可以作一些记号或标记。5、对受检单位告知结束抽样前,将抽样单的副联交给受检单位;同时告知在何时以前不能打开被封存的样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抽样的样品应当在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后继续保留3个月。受检单位或生产企业在收到检测结果后,如有异议,可以用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三、样品确认仅对从市场上抽取的样品向标签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发出《农药监督抽查产品确认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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