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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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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护理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湖北省护理学会英文译名:HuBeiprovincialNursingAssociation.英文缩写:HBNA第二条本会是由全省护理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和动员广大护理科技工作者,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护理学科努力奋斗。为促进人民健康,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
2、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学会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5号,邮政编码:43007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一)积极开展国内、外护理科技学术交流,组织护理科技重点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并加强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护理团体和护理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二)编辑出版、发行护理杂志、科技书籍及其他护理学术资料;(三)大力宣传护理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与科研成果;(四)组织学术交流,努力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积极发掘人才,向相关部门推荐;(五)对国家重要的护理政策和相关规定提供咨询,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六)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护理科
3、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文献的编审;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七)开展远程护理教育;(八)开展社区护理服务与咨询;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学会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以个人会员为主)。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学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学会意愿;(三)凡高等医学院校中等卫、护校护理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已取得护师以上资格者;(四)从事护理教育的教师;(五)单位会员为各市、州相关学术组织团体;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本学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及市(州)护理学会批准,报本理事
4、会审批通过;(三)经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保守国家机密。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
5、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和会费标准;(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
6、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学会所属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7、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条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8、(二)在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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